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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04-7/2021-2523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2021年西湖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28 13:53
浏览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西湖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21年2月,经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07亿元(不含省市转移支付支出,下同),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亿元。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通知、重点科目支出增长要求及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如下:
(一)调整增加科技支出。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文件精神及科技创新工作要求,拟增加科技支出1.5亿元,主要用于:
1.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实验室补助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39号),区本级需落实西湖实验室配套补助资金1亿元,拟调整增加“2060204实验室及相关设施”支出1亿元。(加上省、市补助的1亿元,三级财政共计补助西湖实验室3亿元。)
2.根据《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委人办[2019]4号),追加安排区人社局2021年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5000万元,拟调整增加“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该项目全年共计安排资金3亿元。)
(二)调整减少援助支出。根据《关于核定2021年杭州市东西部协作财政资金规模的通知》(杭财预〔2021〕4号)文件要求,2021年杭州市东西部协作资金作为转移性支出,即从原列“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线上科目)调整为列“230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线下科目),拟调整减少“21902、2190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000万元。
(三)调整增加一般债券支出15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文件,新增下达一般债券15亿元,全部专项安排用于西湖大学建设工程三期。新增债券根据支出情况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
调整后,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7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主要是增加一般债券支出15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仍为74亿元,调整增加的科技支出主要通过按要求调整列支方式减少的援助支出以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减少的其他项目资金安排解决。
调整后主要科目情况为:“2060204实验室及相关设施”支出1亿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65亿元,“2050205高等教育”支出15亿元,“2190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教育”200万元,“2190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农业”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2021年2月,经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45.56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26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支出42.3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转移支付支出42亿元)。现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通知及2021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完成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调整如下:
(一)调整增加本级专项债券支出9.5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文件,新增下达专项债券9.5亿元,分别安排用于紫金港科技城220KV架空线上改下工程、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A4-21地块体育中心、转塘单元XH1807-R21-10地块拆迁安置房、西湖之江社区邻里中心和蒋村单元XH0602-A2/S42-03 地块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档案馆及社会公共停车库项目和西湖体育馆复建项目。新增债券根据文件要求分别列支“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和“21216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二)调整减少省市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受杭州市土地政策调整等多方因素影响,今年我区土地出让成交数量较预期有所减少。截止10月底,全区土地出让金省市转移支付收入为11.46亿元,预计全年收入较年初预期减少25亿元,因此调整减少土地出让转移支付支出25亿元。同时,增加省市转移支付支出4.26亿元(留祥路西延项目(三墩互通)资金3.23亿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资金1.03亿元)。
增减相抵后共计减少省市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
调整后,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34.0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主要是增加了债券专项支出9.5亿元、减少省市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调整涉及科目支出分别为:“2121699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8 亿元,“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7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支出21.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转移支付支出17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
2020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7.6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7.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亿元,专项债务81.46亿元。
2021年,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等相关文件,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6亿元,用于专项债务的还本支出;新增债务限额2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亿元,专项债务9.5亿元。
截至目前,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2.13亿元,债务余额121.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均为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91.13亿元,余额为90.88亿元。
由于今年收支预算仍在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后续仍有债券发行批次计划等,2021年有关数据以决算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