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兜底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1-12-06 10:27:2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点击率:

民政部门承担着兜底保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好低收入农户的基本生活。

一、兜底保障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执行城乡一体化,全市统一;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具体如下:

(一)刚性生活保障到位

1、低保保障标准为1102元/月/人,全年标准为13224元/年/人;低保边缘(以下简称“低边”)家庭认定标准为2010元/月/人,保障标准为74元/月/人。

2、水电煤补贴:55元/月/户;(低边家庭无此项)

3、“春风行动”春节一次性救助:

低保家庭:1人户2700元,2人户3600元,3人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4800元;

低边家庭:为上述低保标准的一半。

4、高温送清凉慰问金:

低保家庭:700元/年/户;低边家庭:350元/年/户。

5、老人生活补贴:70-79周岁的老人补贴10元/月/人。

6、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程度不定期发放。低边家庭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是低保家庭发放标准的75%。

(二)刚性支出努力减少

1、临时救助:

低保家庭成员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支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正常医疗困难救助后,剩余自付、自理部分100%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支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正常医疗困难救助后,剩余自付、自理部分,超出5000元以上部分按80%予以救助。

2、医前救助:对因患普通疾病无力住院治疗的低保家庭成员,一次性救助2000元;对因患重大疾病无力住院治疗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3、春风助学:

低保、低边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

对低边家庭就读高中段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500元助学救助金,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非在职自费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3000元助学救助金。

(三)创设优惠政策托底

1、单列户施保:

(1)对收入、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施单列户施保;

(2)对低边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单列户施保。

2、实行渐退机制,确保稳步脱贫:

(1)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1年内所取得的收入,上述人员第2年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取得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部分,2年后取得的收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逐年递减;

(2)原支出型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仍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可享受一年低保待遇,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30%发放救助金;

(3)原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低边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可享受一年低边待遇。

3、实行特殊家庭收入豁免:

(1)低保家庭中残疾人首次就业或失业登记后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

(2)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

4、规定几种不计收入的情形: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应考虑其是否具备劳动能力,有稳定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2)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实际未就业的下列人员,不再计算工资性收入: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失能残疾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照护人员1人;家庭中有失能残疾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照护人员1人;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的困难家庭,照顾人员1人;怀孕、哺乳期间的妇女或照顾2周岁以下婴儿的1人;归正人员3年内。

(四)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1、推出爱心食品免费发放、爱心义诊、上门送餐、电话回访等志愿服务活动,回应困难群众个性需求。1-6月,参与志愿者2356人次,服务群众4887人次。

2、引入N家社会组织开展“小欢喜 护童心”系列关爱活动,全力做好困难未成年人服务保障,让他们感受到爱和温暖。

3、聚焦低保、低边家庭未成年人需求,首创慈善信托资金+专业社会组织运营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371位困境儿童开展为期3年的心理援助和跟踪服务。

4、聚焦低保、低边家庭成年女性需求,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在前期问卷调查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婚姻家庭、亲密关系、亲子教育、婆媳关系处理、隔代教育,个案服务、矛盾调解等活动。  

二、为老服务水平不断创出新高

(一)各类津贴发放到位:

1、高龄普惠服务。

(1)在享受智慧呼叫服务基础上,80至89周岁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40元电子津贴,其中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70元电子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电子津贴。

(2)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发放350元补贴。

2、具有西湖区户籍并居住在西湖区,年满60周岁的特殊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特殊对象养老服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每月发放325元电子津贴;

(2)持证重点优抚对象、老劳模、老居(村)干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电子津贴;

(3)失独家庭每人每年发放900元电子津贴;

(4)除上述人员外的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00元电子津贴。

(二)为老服务不断拓展:

1、失能失智照料服务。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经评估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330元电子津贴;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820元电子津贴。

(2)中低收入老年人中,经评估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420元电子津贴;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700元电子津贴。

2、适老化改造:今年我局对168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其中107户在转塘街道和双浦镇,已基本完成改造施工。今年计划新建88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其中40张在转塘街道和双浦镇,

3、按需发放养老智慧终端,及时响应老人服务请求,为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行等服务。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发放智慧终端27328台,累计开展服务23.7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