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山海协作工程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12-07 11:47:46
来源: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点击率: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山海办〔2021〕1号)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山海协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改革创新,拓展迭代山海协作方式、载体和内涵,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山海协作路径方式。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飞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5号),按照《浙江省山海协作“飞地”建设导则》探索合作共建经验;聚焦精准帮扶,推动西湖-淳安“消薄飞地”健康发展,协助淳安做好智谷大厦规范运营、智邦大厦规范建设,实现良好效益。探索科创飞地合作,开展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财政局、区规资分局、古荡街道、双浦镇)

(二)全面提升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以长效惠及农村、农户促进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软件和硬件结合、供需和流量结合,增强乡村价值活化和发展内生动力,探索走出山海协作赋能乡村振兴促产增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落实安排援建资金660万元,主要投入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或劳动力培训和产业服务平台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对淳安县农业部门,统筹推进界首乡严家村、鳌山村、周源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向严家村派驻驻村干部,重点对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开展全过程指导和组团式帮扶。建立“一村一策”的收入帮扶和“一村一品”产品帮扶年度行动方案,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对村集体、农民增收和带动就业数的统计和绩效评价,确保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共建成效和共建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淳安-西湖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生态类)加大共建力度,力争在全省考核中争先进位。谋划1-2个标志性政府投资项目,打造“一区一品、各具特色”的文旅金名片,串珠成链打造最美生态旅游线路。按照产业园年度投资计划要求,推动一批产业园政府性投资项目和社会性投资项目,协助淳安县拓展产业项目招引,共构产业链,对淳安县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就业增收产生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文旅集团)

(四)推动山海协作重点产业项目合作。加强统筹谋划,聚焦主导产业,组织本地企事业单位赴受援地开展产业项目洽谈和项目签约会1次。力争新签山海协作特色产业合作项目4个,到位资金4亿元,引导山海协作重点合作项目向山海协作发展平台集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五)加强供需紧密结合的人力资源培育合作。按山海协作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完善合作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协助淳安县开展干部交流培训、农村带头人培训以及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创出培训特色、增强培训绩效,年内实现培训就业(含转移)不少于200人次。建立结对双方干部互派挂职机制,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稳妥做好新一轮挂职干部轮换和工作衔接,重点开展产业平台招商引资工作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开展各领域社会事业合作。围绕推动科技、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共享,结合“校际结对帮扶”“两下沉、双提升”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和远程教育,利用数字化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教育”,创新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年内在科技、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开展有实质性内容的交流对接活动,每个领域至少达成合作项目(协议)1个以上、建成标志性平台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

(七)促进消费帮扶合作。依托省会城市市场优势,打造山海协作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淳安县优质农产品提升质量、提高产量、扩大销量,完成消费帮扶金额1000万元,切实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积极引导重点农贸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帮助淳安县建设农产品、土特产销售窗口、电子商务平台等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各镇街、平台)

(八)推进生态价值转化合作。积极推进建立生态公益林异地占补交换机制,与淳安县就生态公益林指标置换标准达成初步意向,签订生态公益林指标异地占补平衡协议,促进生态价值转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九)加强山海协作工作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山海协作的各类先进典型宣传,相关部门全年报送山海协作信息宣传每单位1篇以上。(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

三、工作保障

强化山海协作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闭环,调动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不断强化山海协作工作合力。

(一)加强互访,确定任务。建立领导互访交流协商机制,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赴淳安县调研对接不少于1次,双方分管区领导互访不少于4次,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召开对接会议不少于2次。同时,积极推动双方工作沟通与交流,签署当年合作协议,明确本年度合作的领域、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山海协作专题会议,分解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同时,开展定期工作情况通报,充分发挥山海协作考核制度的导向作用,根据工作目标做好考评工作。

(三)完善基础,沟通信息。制定山海协作年度工作计划,对标任务目标,每季度梳理完成情况,并做好季度工作小结,定期开展工作通报。

附表:西湖区山海协作工程2021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表

西湖区山海协作工程2021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佐证依据

 “消薄飞地”建设推进情况

协助淳安做好智邦大厦规范建设

区发改经信局、双浦镇

“消薄飞地”概况(包括投入、盈利预期、消薄能力、投资方式、投资额度、返利方式);共建协议(须明确返利比例、收益分成、分税方式和比例、协议年限);开工建设证明(包括购房合同或产权、股权证明、项目施工合同、股权登记证明和项目建设资料);

协助智谷大厦规范经营、实现返利

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局、古荡街道

消薄村参与投资结构明细;委托第三方运营协议;返利证明

产业园建设情况

淳安-西湖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争先进位

区投促局、西湖文旅集团

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评价结果

援建资金及时拨付使用和监管情况

660万元援建资金及时到位。制定援建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并突出资金使用绩效;联合淳安县共同建立援建项目筛选机制、建立援建项目储备库。

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

资金拨付凭证、资金管理办法文本、储备项目明细及文本

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推进情况

示范点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任务和协议约定内容,完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策”年度帮扶工作方案,协助结对村通过山海协作帮扶村提高集体收入,派驻1名干部挂职

区农业农村局

双方协议、规划文本(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概算、资金落实、投资计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等)、项目开工建设相关资料(招投标、预算、施工合同、费用支出等凭证),“一村一品,一村一策”年度帮扶工作方案,带动村集体、农民收

入统计。

产业项目洽谈、项目签约会,产业合作项目到位资金完成情况

开展实质性对接项目洽谈会或项目签约会1次以上;力争新签山海协作特色产业合作项目4个,到位资金4亿元

区投促局

会议通知(方案)、图片资料、相关信息或报道,签约项目明细、合作协议、固投表和资金到位证明

开展人力资源合作完成情况

协助淳安县开展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实现培训就业(含转移)不少于200人次

区人社局

山海协作培训通知、培训方案、签到表、劳务培训人员明细等

开展交流培训

协助淳安县开展干部交流培训

区委人才办

山海协作培训通知、培训方案、签到表

协助开展农村带头人培训

区农业农村局

干部互派挂职

根据上级部署,做好新一轮挂职干部轮换和工作衔接,重点开展产业平台招商引资工作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区委人才办

派驻文件、接收文件

结对双方在教育、科技、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并达成合作项目(协议)情况

派教师赴淳安县交流指导,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建设1个有示范性标志性的共建平台,在教育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区教育局

开展各自领域交流的函件、合作项目协议文本,派出干部红头文件

派科技型人才或专业技术人员赴淳安县交流指导,在科技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区科技局

派医疗人员赴淳安县交流指导,建设1个有示范性标志性的共建平台,在医疗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区卫健局

派相关人才赴淳安县交流指导,在文化领域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区文广旅体局

消费帮扶销售额完成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农贸市场点位1个

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销售额明细(如通过展销活动、销售窗口、农产品基地建设等)

区供销联社落实展销中心点位1个

区供销联社

区商务局落实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点位各1个

区商务局

完成消费帮扶金额1000万元(收集销售金额数据明细)

各部门、镇街、

平台

推进生态公益林指标异地转化平衡

与淳安就生态公益林指标置换标准达成初步意向;签订生态公益林指标异地占补平衡协议。

区农业农村局

双方协议

党政领导赴结对地区高层互访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党委或政府领导率团并签署年度合作协议;结对双方召开年度联席会议。

区委办、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

高层互访、学习考察、对接交流活动的函件;结对政府间山海协作办签订的具有实质工作内容的协议或纪要

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山海协作工程工作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山海协作工程工作。

区委办、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

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关于下发山海协作工程年度主要任务或工作清单的通知等

日常基础和宣传总结工作

全年报送山海协作信息宣传每单位1篇以上

区投促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西湖文旅集团

媒体、网站发布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