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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000000-4/2021-1431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美创中心(之江文创中心)
统一编号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4-01 09:31
浏览次数:
一、西湖区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产业发展。起草园区整体发展规划,负责文创产业引导和培育,拟制和落实各项区域性产业政策,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引进和培育园区产业集群。开展科技创意成果及项目的搜集和转化工作,开展园区建设和孵化基地的拓展工作。为科技创意企业提供注册登记、投融资等平台服务,提供申报、评定各类项目的指导与服务。
2、负责园区创建。与国家、省市区科技和教育部门沟通牵头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评估、考核等工作;与省发改委等部门沟通,牵头落实省级特色小镇创建、考核、复查等各项工作; 积极与省市各级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发改、宣传、文旅等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创建各类示范基地。
3、推进园区建设。负责制定园区整体发展规划,开展园区建设和孵化基地的拓展工作,推进园区前期建设、公共环境建设和平台建设。负责园区物业的管理和运营。
4、实施综合管理。与政府部门沟通对接开展各项产业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与中国美术学院等大学院校的合作;开展园区宣传、信息、接待、会务、文字等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授权,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园区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和监督。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西湖区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本级预算。
二、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46.51万元。
(二)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46.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0%。
(三)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46.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56.60万元,项目支出589.91万元。
3.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6.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
(五)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6.5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了416.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2.75万元,因为2021年度增加了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了213.4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首届西湖网络影视周等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4.44万元,占96.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万元,占2.67%;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51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589.91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活动经费、区县协作经费、国家大学科技园维护、评估、考核建设费、宣传推广费、办公场地房租费、园区党团工青妇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六)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16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72.2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3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预计接待频次有所下降。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9.9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