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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21-143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4-01 13:02
浏览次数:
一、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工作。负责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杭创业。
4、负责做好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险区级调剂制度和组织编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西湖区就业服务中心、局属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局属西湖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局属西湖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局属西湖区人才服务中心、局属西湖区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局属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局属西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局属西湖区公有资产管理机构退休人员服务中心预算。
二、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 41550.56 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 41550.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1079.30 万元,占98.8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71.26万元,占1.13 %;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41550.5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0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75万元、其他支出471.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13.17万元,项目支出 37737.39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50.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79.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71.26万元;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0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75万元、其他支出471.26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79.30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8664.45万元,主要是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07.55万元,占99.83 %;卫生健康支出71.75万元,占0.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9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12.09万元,主要用于企退人员节日慰问费、企退人员工作经费、企退人员困难帮扶资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困难人员生活补贴经费方面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504.3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787.6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劳动保障监察相关项目等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1232.64万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招聘活动、再就业培训经费、小微企业园房租补贴等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87.5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函邮寄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及档案盒经费方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96.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等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50万元,主要用于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941万元,主要用于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博士人才引进人员生活待遇和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经费方面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方面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社会保险补贴390万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方面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财政补贴等方面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1.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方面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10.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方面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341.9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023.3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18.61 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471.26 万元,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9.51 万元,主要是西湖区公有资产管理机构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471.26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471.26 万元,主要用于西湖区公有资产管理机构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等方面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28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62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招才引才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2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 %。主要用于公务来函接待餐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西湖区就业服务中心等5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45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辆、其他用车0 辆。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37.3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