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衢州市营商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推进实施信用“531X”工程,进一步迭代更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优化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指引,我们修订形成了《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指引》和《目录》自2020年9月3日起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公共信用评价概述
一、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定义
公共信用评价是指基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对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五类主体公共信用状况作出的综合评价。
根据国内外通行做法和专家建议,考虑公众的可识别性,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区间为0—1000分。除自然人不划分等级外,其余四类主体划分为优秀(A≥850)、良好(800≤A<850)、中等(750≤A<800)、较差(700≤A<750)、差(A<700)五个等级。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每周更新一次,自然人、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每半个月更新一次,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每季度更新一次。
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也可作为基础性信息依法有序公开共享,供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二、公共信用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一)综合性。设计多个维度,综合全面反映评价主体公共信用水平。
(二)重要性。从每个维度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对评价主体公共信用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指标。
(三)公共性。评价使用的信息为公共信用信息,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群团组织等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反映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四)可得性。在设计指标时充分考虑数据产生的连续性和可获取性。
三、公共信用评价方法
根据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通过识别指标特征、数据处理和综合计分,建立评分规则。
第一步,判断评价指标的基本特征。根据指标数据对输出结果的影响,将评价指标的基本特征分为正向相关和负向相关两类。
第二步,计算指标得分值。根据指标基本特征和评价数据的分布情况以及对公共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对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出指标得分值xn。
第三步,综合计分:
其中,xn为指标得分值;m为指标项数。
第四步,结果分布校验。对主体评价得分结果分布进行校验,校验通过,输出评分结果;否则,返回第二步重新计算,直到评价得分结果的分布校验通过。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
一、定义
企业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公共信用画像
基于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等五大要素刻画企业的信用形象(详见图1)。
图1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设计示意图
三、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模型总分1000分,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参照行业内相关权重配置规则,应用专家打分法,对一、二、三级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其中,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等5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值分别为80分、195分、90分、450分、185分。具体见下表:
表1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1 | 二级指标 | 权重2 | 三级指标 | 权重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基本情况 | 80 | 主要人员 信息 | 40 | 主要人员严重失信信息 | 2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2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经营信息 | 40 | 经营异常信息 | 20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市场监管部门 |
非正常户信息 | 20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信息 | 税务部门 |
金融财税 | 195 | 金融信息 | 135 | 融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50 |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融资刑事犯罪 信息 | 60 |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刑事犯罪记录信息 | 法院系统、有 关部门 |
金融逃废债信息 | 15 | 金融逃废债信息 | 金融部门 |
存量权益登记 信息 | 10 | 未按规定参加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信息 | 人行部门 |
税费信息 | 60 | 社保缴纳信息 | 30 | 社保费用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税收缴纳信息 | 30 | 税收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管治能力 | 90 | 产品质量信息 | 30 | 监督抽查信息 | 30 | 工程质量、产品(食药品)等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 |
安全生产信息 | 30 | 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信息 | 30 | 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 | 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 |
环境保护信息 | 30 | 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 | 30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信息 | 生态环境部门 |
遵纪守法 | 450 | 行政管理信息 | 200 | 行政处罚信息 | 90 | 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部门 |
行政强制信息 | 60 | 行政强制信息 | 有关部门 |
行政事项承诺信息 | 20 | 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作出信用承诺但未履行的信息 | 有关部门 |
其他行政认定不良信息 | 30 | 不构成行政处罚,但经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 有关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130 | 其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50 | 除失信被执行人和融资领域外,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的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其他刑事犯罪信息 | 60 | 除融资领域外,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虚假诉讼信息 | 20 | 被法院认定的且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信息 | 法院系统 |
严重失信信息 | 120 | 严重失信名单 信息 | 120 |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社会责任 | 185 | 公益慈善信息 | 65 | 志愿服务信息 | 30 | 参加志愿服务信息 |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 |
慈善捐赠信息 | 35 | 慈善捐赠信息 | 省红十字会、民政部门 |
守信激励信息 | 120 | 红名单信息 | 60 | 列入红名单信息 | 有关部门 |
荣誉奖励信息 | 60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励信息 | 有关部门 |
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
一、定义
自然人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公共信用画像
基于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公德五大要素刻画自然人的信用形象(详见图2)。
图2 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设计示意图
三、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模型总分为1000分,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参照行业内相关权重配置规则,应用专家打分法,对一、二、三级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其中,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等5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值分别为140分、110分、90分、470分、190分。具体见下表:
表2 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 1 | 二级指标 | 权重 2 | 三级指标 | 权重 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基本情况 | 140 | 名下单位运行信息 | 50 | 名下单位严重失信信息 | 30 | 名下单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名下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20 | 名下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履职从业信息 | 90 | 重点监管信息 | 50 | 被各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信息 | 有关部门 |
执业情况信息 | 40 | 撤销、吊销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部门 |
履约能力 | 110 | 市场交易信息 | 90 | 合同违约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40 | 有无与合同违约相关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合同违约刑事犯罪信息 | 50 | 有无因合同违约造成的刑事犯罪信息 | 法院系统 |
信用承诺信息 | 20 | 行政事项承诺信息 | 20 | 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作出信用承诺但未履行的信息 | 有关部门 |
经济行为 | 90 | 金融信息 | 60 | 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 | 20 | 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发生逾期违约的信息 | 住建部门 |
金融逃废债信息 | 40 | 金融逃废债信息 | 金融部门 |
税费信息 | 30 | 税收缴纳信息 | 30 | 税收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遵纪守法 | 470 | 行政管理信息 | 160 | 行政处罚信息 | 60 | 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部门 |
行政强制信息 | 50 | 行政强制信息 | 有关部门 |
其他行政认定不良信息 | 50 | 不构成行政处罚,但经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 有关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130 | 其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50 | 除失信被执行人和与合同违约相关外,个人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其他刑事犯罪信息 | 60 | 除与合同违约相关外,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虚假诉讼信息 | 20 | 被法院认定的且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信息 | 法院系统 |
严重失信信息 | 180 | 严重失信名单信息 | 180 |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社会公德 | 190 | 公益慈善信息 | 80 | 志愿服务信息 | 40 | 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 |
慈善捐赠信息 | 40 | 参加慈善捐赠的信息 | 省红十字会、民政部门 |
守信激励信息 | 110 | 红名单信息 | 60 | 列入红名单信息 | 有关部门 |
荣誉奖励信息 | 50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励信息 | 有关部门 |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
一、定义
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其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种类型。
二、公共信用画像
信用画像是基于基本情况、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责任、荣誉记录五大要素刻画的主体信用形象(详见图3)。
图3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设计示意图
三、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社会组织信用评价模型总分为1000分,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借鉴民政部门开展的社会组织评估方法,应用专家打分法,对一、二、三级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其中,基本情况、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责任、荣誉记录等5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值分别为200分、170分、390分、130分、110分。具体见下表:
表3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1 | 二级指标 | 权重2 | 三级指标 | 权重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基本情况 | 200 | 年度检查信息 | 50 | 履行年度检查义务信息 | 20 | 是否正常开展年度检查 | 民政部门 |
年度检查报告完整性信息 | 30 | 年度检查报告中信息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 | 民政部门 |
主要人员信息 | 50 | 主要人员严重失信信息 | 3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刑事犯罪记录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2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业务活动信息 | 100 | 活动异常名录信息 | 50 | 是否被纳入活动异常名录 | 民政部门 |
业务活动开展信息 | 50 | 是否有开展业务活动 | 民政部门 |
经济行为 | 170 | 金融信息 | 90 | 融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40 |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融资刑事犯罪信息 | 50 |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刑事犯罪记录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税费信息 | 80 | 社保缴纳信息 | 40 | 社保费用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税收缴纳信息 | 40 | 税收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遵纪守法 | 390 | 行政管理信息 | 120 | 行政处罚信息 | 60 | 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部门 |
行政强制信息 | 60 | 行政强制信息 | 有关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120 | 其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40 | 除失信被执行人和融资领域外,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其他刑事犯罪信息 | 50 | 除融资领域外,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虚假诉讼信息 | 30 | 被法院认定的且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信息 | 法院系统 |
严重失信信息 | 150 | 严重失信名单信息 | 150 |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社会责任 | 130 | 公益慈善信息 | 70 | 公益活动开展信息 | 30 | 是否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 民政部门 |
志愿服务信息 | 20 | 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 |
慈善捐赠信息 | 20 | 慈善捐赠信息 | 省红十字会、民政部门 |
信息公开信息 | 60 | 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 | 60 | 是否通过一定方式公开必要信息 | 民政部门 |
荣誉记录 | 110 | 守信激励信息 | 60 | 红名单信息 | 30 | 列入红名单信息 | 有关部门 |
荣誉奖励信息 | 30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励信息 | 有关部门 |
优秀评比信息 | 50 | 等级评估结果信息 | 50 | 民政部门评估出的优秀社会组织被赋予的等级信息 | 民政部门 |
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
一、定义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公共信用画像
基于基本情况、公益服务、遵纪守法、经济行为、社会责任等五大要素刻画事业单位的信用形象(详见图4)。
图4 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设计示意图
三、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模型总分为1000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借鉴兄弟省市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方法,应用专家打分法,对一、二、三级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其中,基本情况、公益服务、遵纪守法、经济行为、社会责任等5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值分别为170分、60分、360分、230分、180分。具体见下表:
表4 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1 | 二级指标 | 权重2 | 三级指标 | 权重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基本情况 | 170 | 主要人员信息 | 40 | 主要人员严重失信信息 | 2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信息 | 有关部门、法院系统 |
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20 |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运营信息 | 70 | 法人证书信息 | 30 | 法人证书被冻结的信息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
非正常户信息 | 40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信息 | 税务部门 |
年报公示信息 | 60 | 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息 | 60 | 是否按规定正常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信息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
公益服务 | 60 | 公益服务能力信息 | 30 | 公益指标信息 | 30 | 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信息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
公益服务管理信息 | 30 | 投诉举报信息 | 15 | 被投诉后经核查存在违规问题的信息 | 有关部门 |
慈善资助使用违规信息 | 15 | 慈善资助违规使用被处罚的信息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
遵纪守法 | 360 | 行政管理信息 | 140 | 行政处罚信息 | 50 | 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部门 |
行政强制信息 | 50 | 行政强制信息 | 有关部门 |
廉政建设信息 | 20 | 单位人员有职务犯罪或受到党纪处分的信息 |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法院系统 |
其他行政认定不良信息 | 20 | 不构成行政处罚,但经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 有关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220 | 其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60 | 除失信被执行人和融资领域外,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其他刑事犯罪信息 | 70 | 除融资领域外,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90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法院系统 |
经济行为 | 230 | 金融信息 | 130 | 融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60 | 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融资刑事犯罪信息 | 70 |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相关的刑事犯罪记录信息 | 法院系统、有关部门 |
税费信息 | 100 | 社保缴纳信息 | 60 | 社保费用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税收缴纳信息 | 40 | 税收欠缴信息 | 税务部门 |
社会责任 | 180 | 公益慈善信息 | 60 | 志愿服务信息 | 30 | 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 团省委 |
慈善捐赠信息 | 30 | 慈善捐赠信息 | 省红十字会、民政部门 |
守信激励信息 | 120 | 红名单信息 | 60 | 列入红名单信息 | 有关部门 |
荣誉奖励信息 | 60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励信息 | 有关部门 |
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
一、定义及分类
政府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机构,也称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机构评价对象分为两类: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其中,省级政府部门包括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等,市、县政府部门即政府工作部门。
二、公共信用画像
通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履职成效等五大要素刻画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信用形象(详见图5)。
图5 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设计示意图
三、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是应用专家打分法,对一、二、三级指标分别确定权重。其中,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履职成效等5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值分别为220分、150分、190分、225分、215分;政府部门的分别为280分、140分、150分、250分、180分。具体见下表:
表5 地方政府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 1 | 二级指标 | 权重2 | 三级指标 | 权重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依法行政 | 220 | 行政复议诉讼信息 | 160 | 行政复议纠错率 | 80 | 被纠正案件数量与案件总数的比值 | 司法行政部门 |
行政诉讼败诉率 | 80 | 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数量与GDP比值信息 | 法院系统 |
行政执法信息 | 60 | 规范执法信息 | 35 | 有无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 司法行政部门 |
行政执法监督 信息 | 25 | 有无因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被依法限期纠正、变更或撤销情况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务公开 | 150 | 政务公开能力信息 | 150 | 政务公开指数信息 | 150 | 政务公开领域主动公开情况、解读回应情况、平台建设情况 | 省政府办公厅 |
勤政高效 | 190 |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信息 | 70 |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考核信息 | 70 |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考核结果 | 省委改革办 |
管理能力信息 | 120 | 债务超警戒线 信息 | 45 | 是否存在债务超警戒线情况 | 财政部门 |
公共事件一票否决信息 | 40 | 是否存在公共事件一票否决情况 | 政法、应急管理等部门 |
地方融资平台违约信息 | 35 | 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 发改部门 人行部门 证监部门 |
守信践诺 | 225 | 廉政建设信息 | 125 | 公务员党纪政务处分率 | 75 |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人数与总数的比值 |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 |
公务员职务犯罪率 | 50 | 有职务犯罪的公务员人数与总数的比值 | 法院系统 组织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100 | 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30 | 有无除失信被执行人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70 | 有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法院系统 |
履职成效 | 215 | 投诉举报信息 | 90 | 信访事项未按期受理率 | 30 | 未按期受理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信访事项未按期办结率 | 30 | 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信访满意率 | 30 | 满意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荣誉记录信息 | 125 | 评比表彰信息 | 125 | 是否获得全国或省级荣誉或表彰的信息 | 政法、宣传、发改部门 |
表6 政府部门公共信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一级指标 | 权重1 | 二级指标 | 权重2 | 三级指标 | 权重3 | 指标说明 | 数源部门 |
依法行政 | 280 | 行政复议诉讼信息 | 180 | 行政复议纠错率 | 80 | 被纠正案件数量与案件总数的比值 | 司法行政部门 |
行政诉讼败诉率 | 100 | 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数量比值信息 | 法院系统 |
行政执法信息 | 100 | 规范执法信息 | 50 | 有无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 司法行政部门 |
行政执法监督信息 | 50 | 有无因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被依法限期纠正、变更或撤销情况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务公开 | 140 | 双公示信息 | 140 | 信息完整性 | 70 | “双公示”信息必填字段缺失的条数与总数的比值 | 省公共数据工作机构 |
信息准确性 | 70 | “双公示”信息填报有误的条数与总数的比值 | 省公共数据工作机构 |
勤政高效 | 150 | 年度考核信息 | 150 | 政府绩效考评信息 | 150 | 政府绩效考评结果信息 | 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 |
守信践诺 | 250 | 廉政建设信息 | 130 | 公务员党纪政务处分率 | 65 | 公务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率信息 | 纪检监察机关 组织部门 |
公务员职务犯罪率 | 65 | 公务员职务犯罪率信息 | 法院系统 组织部门 |
司法处理信息 | 120 | 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20 | 除失信被执行人外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 | 法院系统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100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法院系统 |
履职成效 | 180 | 投诉举报信息 | 90 | 信访事项未按期受理率 | 30 | 未按期受理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信访事项未按期办结率 | 30 | 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信访满意率 | 30 | 满意的信访事项件数与总数的比值 | 信访部门 |
荣誉记录信息 | 90 | 评比表彰信息 | 90 | 获得全国或省级荣誉或表彰的信息 | 宣传部门、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