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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隐街道庆丰社区老年食堂合作运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为老服务水平,满足庆丰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街道将在庆丰社区辖区内建设老年食堂,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的专业餐饮服务。现将老年食堂合作运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老年食堂位于西溪路403号西侧,与杭州第十五中学和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相邻,周边商铺较多,使用面积163平方米。
二、招标形式
采用集中评审比选产生,街道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陈述,按照运营经验业绩、装修方案、服务方案、人员安排、经费投入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总分相同的,运营经验业绩和服务方案两项分数之和较高的排列在前。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装修二个月除外)计算并签订运营合同。合同期满,符合社区老年食堂运行要求,且老年人满意度较高,可优先续签。
四、中标单位运行要求
1、中标单位需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运行水平的通知》(西民﹝2018﹞54号)要求进行建设和服务管理。
2、中标单位需自行承担场地设计、施工监管、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人员招聘、日常运行等及其产生的费用,按要求完成相关执照登记手续报批备案,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
3、中标单位需开设早、中、晚三餐服务,优先服务辖区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并给予敬老优惠政策。
4、中标单位需按支付场地租金,每年12万元。
5、合同期满或终止、不再提供服务的,装修及厨房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好,能够正常使用,无偿交给街道。
六、街道给予政策支持
1、一次性建设补助。符合《杭州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根据上级政策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2、运行补助。每年根据老年食堂运营绩效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区级补助,运行不合格的不给予补助。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营业执照中有餐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往运营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事故的不良记录;
6、具有餐饮运行管理经验3年以上;
7、须在省内登记并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或社会餐饮企业。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外东山弄71号灵隐街道办事处1楼107。
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571-87969865。
九、其他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方基本情况、登记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请携带正副本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请携带原件);3、相关服务运营合同复印件。
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评审时间。
西湖区人民政府灵隐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