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墨青堂美容工作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发布时间:2021-04-21 11:07:27
来源:区卫健局 点击率:

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文二西路558号杭州市西湖区墨青堂美容工作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 “洗纹身”医疗美容活动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决定作出 1、罚款50000元;2、没收医疗器械3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