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11:22:0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点击率:

各有关区、县(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为保证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民主、规范,根据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特点,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评议评定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相结合、管理职责与考评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照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要求,依据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针对不同评价主体,分类制定考核评价表,明确考核主要内容,研究具体量化指标,确定考核档次的分值,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促进考核工作科学规范。

三、考核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委托各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基层评议、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及派出单位考核相结合,分层打分、逐级考评的办法。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委托淳安县按照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省派村第一书记及第十一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届满返回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考核。具体程序包括:(1)个人述职。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写出工作总结,向村民代表、全体党员、村两委成员述职。(2)民主评议。由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3)组织考核。在个人述职、村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4)审核鉴定。由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根据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和乡镇党委考核评价情况,分别计算出每位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得分,进行考核鉴定。由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拟定考核档次(评价中“好、较好”得票数低于90%,不得评优),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反馈派出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2020年度考核优秀的,该同志在本单位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联络小组要召开小组会,由组长听取各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对一年驻村工作的汇报,掌握各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驻村工作情况,总结小组一年来的工作,并部署考核工作。

2.请各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下载《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表》,先填好个人总结,交村两委签署意见,再由村两委交乡镇(街道)党委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并统一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3.各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好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工作。区、县(市)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填写年度考核评价表,与鉴定表、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一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全市区、县(市)协作联络员和各区、县(市)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可参照此办法或按各地考核办法执行。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王磊,联系电话:85256929。

附件:1.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表

2.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评

价表(1)-(4)

3.市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鉴定表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