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卫健〔2021〕43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辖区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工作自查互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卫办〔2021〕31号)、《关于印发2021 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杭安委办〔2021〕16 号)、《关于印发 202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西安委办〔2021〕7 号)精神,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发展必须管安全”,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工作自查互查督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宣传、“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共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有序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统一开展,辖区各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各单位要通过班子会议、党员固定学习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当地“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
2.做好安全宣讲。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和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局机关组织全区医疗机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消防培训宣教活动,邀请专家宣讲《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局属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一次辖区片医疗机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消防安全培训,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系统卫生健康领域安全工作自查互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辖区片医疗机构组织安全方面专家开展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三是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行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的宣教活动和消防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3.积极开展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向区安委会在当地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投稿,认真参与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栏目,宣传健康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二)突出集中宣传,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
4.做好经验总结。今年是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之年,也是“遏重大”攻坚年。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聚焦“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工作自查互查督查专项行动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清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做好媒体投稿。
5.配合隐患曝光。局属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对辖区片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全覆盖力度,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和相关媒体做好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工作,震慑违法行为。
6.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职工对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制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进行集中观看,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7.做好消防蓝码系统登入录入工作和消防领域风险普查。各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通过动员部署、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以及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各类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按照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认真做好消防蓝码录入和消防领域风险普查两项工作。
8.发动群众监督。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
(三)强化氛围营造,大力开展系列活动。
9.配合开展系列活动。各单位要做好“6•16”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和“云上”安全月系列活动,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引导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10.组织应急演练。各单位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全区卫健系统职工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11.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形成宣传声势。
(四)提升安全素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落地。
12.应用新媒体宣教产品。各单位要以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
13.参观应急宣教体验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类体验馆至少举行1场公开免费体验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引导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
14.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
15.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服务,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基层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做好媒体报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围绕活动要求,聚焦重点,视情自行邀请媒体,开展采风宣传报道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落实人、财、物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局属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片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督导。辖区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领域。各单位要突出全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工作自查互查督查专项行动,特别是将做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谋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态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做好线上线下活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突发事件预案,预防网络舆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于6月2日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1)和活动方案;在6月份的每周二中午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及时报送演练计划、演练情况(报送时间不晚于演练完成当日);于7月2日前报送西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202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局属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 6月 4日前报送2021年西湖区“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计划统计表(见附件3)。联系人:王倩,电话:87980466。
附件:1、2021年西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西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21年西湖区“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计划统计表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31日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西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联络员表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