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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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实施010600130(2018)0021袁五路(周五路-袁浦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杭州回龙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夏家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板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双浦镇杭州夏家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板桥股份经济合作社,转塘街道杭州回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4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双浦单元XH23-R21-B05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双浦单元XH23-R21-B12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回龙社区、杭政工出[2020]28号千岛湖智邦大厦项目、夏家桥社区、板桥村,西至回龙社区、周一路(袁三路-袁五路)道路工程、夏家桥社区、板桥村,南至规划周五路,北至袁浦路绿化(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