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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4-9/2021-1654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三墩镇
统一编号
三墩镇消防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1-07-19 16:52
浏览次数: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按照“建设平安和谐三墩”为总要求,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质准备,切实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墩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4、事件等级
根据火灾特性和特征,由高到低划分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参见《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指挥中心,指挥长由镇党委委员朱雄彪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赵志超、屠平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镇消安办是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屠平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企业、村(社)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3、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组 长:王建平 副组长:盛 平 成 员:李春晖 毛慧骏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组 长:郑东浩 副组长:严 彬 成 员:杨 恒、金小铭、事故发生地村社干部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罗国庆 副组长:毛慧骏 成 员:陈 康 杨明超
1、监测预警机制
(1)镇消安办具体负责镇域内的火灾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根据火灾接报警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趋势,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响范围不同,确定火灾级别,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预警监测内容主要有火灾接报警信息,发生火灾的季节、时令、气象信息,可能火灾的种类信息,各种灭火救援力量实力信息,全镇重点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等。
(3)指挥中心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后,根据本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火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时,指挥中心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故事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即使将信息通报给各种相关部门。
(5)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指挥中心应在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上报区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2、 依据火灾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
(1)四级、三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由镇消安办提出预警建议,并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和宣布取消。
(2)二级、一级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由镇消安办上报情况后,区消防大队提出预警建议,区应急办报请相关区领导批准,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发布和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依据已发布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4)指挥中心和镇消防队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火灾事故变化情况提出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一般火灾事故(四级):镇消安办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安办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扩大趋势时,立即发布火灾事故(三级)预警信息。 较大火灾事故(三级):镇消安办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镇消防队负责成立指挥部,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现场实施救援;通知其他相关力量到场协助救援,协调各参战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过大趋势时,由指挥中心立即向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领导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二级预警信息。 重大火灾事故(二级):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上报有关预警信息后,由镇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区级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确认火灾事故有进一步蔓延扩大趋势 或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灾情特别严重时,由区应急办请区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火灾事故一级预警信息。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一级):由区应急办报请区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专项指挥部,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参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任务分工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基本响应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个工作小组分别展开救援工作: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迅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防止出现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情况;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第一时间将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并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对应的职责。
3、应急结束
(1)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彻底扑灭,整个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基本结束,救援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由区消防安全应急办审核,报区消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3)一般、较大火灾事故由镇消安办或镇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公安消防大队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镇消安办责成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负责派人监护火场。
(3)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由镇社会事务办配合镇政府负责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1)镇消安办、派出所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抓捕犯罪嫌疑人,并预测火灾事故后果,报送镇应急指挥部,由镇应急指挥部备案。
(2)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五、信息管理 信息监测与报告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六、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报请市119指挥中心,迅速调动各种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
2、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3、交通保障 由派出所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4、后勤保障 由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参战单位和后勤部门做好现场救援力量的饮食、轮换休息、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 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警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有关单位可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