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安置公告 杭西征迁[2021]032号
发布时间:2021-08-27 15:19:58
来源: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点击率:

因六号楼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杭州市西湖区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撤村建居转为国有的土地0.231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济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经济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经济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2021年9月24日前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文一西路858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 9月1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经济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文一西路858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经济补偿安置方案经济补偿安置方案(结合省厅模板).docx

2.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85124833       监督电话:85221328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