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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4-9/2022-2020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关于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管理的复员退伍军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1 11:48
浏览次数:
各镇街:
现将2022春节,对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复员退伍军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慰问对象
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管理的复员退伍军人(含铁 路杭州段退休,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转业干部、志 愿兵、士官)。
二、 慰问标准
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一次性慰问金 1800元;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的退伍军人每人一次性慰问金 200 元。
三、 经费渠道
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落实。
四' 人员核定
由各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内慰问对象的登记核定,并向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备。
五、要求
人员核定要做到一人不漏,要明身份标准;发生企退关系与 户籍不一致情况,原则上由企退关系所在镇街进行慰问,也可依 本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慰问。
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