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133-3/2022-2389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2022W-033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108

六.成交日期:20221012

七.成交结果:

品牌型号

华为 Mate  Pad  10.4 寸

屏幕尺寸

10.4 英寸

 CPU 型号

高通骁龙 778g

 CPU核数

CPU 八核

CPU主频

4*cortex-A78@2.42GHz+4*cortex-A55@1.8GHz

GPU

Adreno 642L

电池容量

电池 7250mah

系统

HarmonyOS  2

摄像头

摄像头前置 800W后置 1300W

键盘

配华为自有品牌键盘 非第三方品牌

内存容量

内存 6G  硬盘128G

移动网络

全网通,支持移动,联通,电信

附带配件

保护套,耳机,贴膜

保修服务

整机保修6 年 (坠落、挤压、浸水、洪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失误造成的损坏,或擅自在非华为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维护或保养造成的损坏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服务承诺

1、货物质保期为 6年(全面保修、含产品本身问题引起的碎屏等),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购买单位(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供应商(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 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48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5、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数量

57台 (单价最高限额3500元)

报价

单价: 2980 元/台;总价169860元(大写:拾陆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

十.其它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文一西路858号西楼六楼

联系人: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130530571-85115941


 

索引号

00249133-3/2022-2389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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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2022W-033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108

六.成交日期:20221012

七.成交结果:

品牌型号

华为 Mate  Pad  10.4 寸

屏幕尺寸

10.4 英寸

 CPU 型号

高通骁龙 778g

 CPU核数

CPU 八核

CPU主频

4*cortex-A78@2.42GHz+4*cortex-A55@1.8GHz

GPU

Adreno 642L

电池容量

电池 7250mah

系统

HarmonyOS  2

摄像头

摄像头前置 800W后置 1300W

键盘

配华为自有品牌键盘 非第三方品牌

内存容量

内存 6G  硬盘128G

移动网络

全网通,支持移动,联通,电信

附带配件

保护套,耳机,贴膜

保修服务

整机保修6 年 (坠落、挤压、浸水、洪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失误造成的损坏,或擅自在非华为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维护或保养造成的损坏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服务承诺

1、货物质保期为 6年(全面保修、含产品本身问题引起的碎屏等),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购买单位(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供应商(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 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48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5、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数量

57台 (单价最高限额3500元)

报价

单价: 2980 元/台;总价169860元(大写:拾陆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

十.其它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文一西路858号西楼六楼

联系人: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130530571-8511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