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机关各科室:
现将《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西湖区教育局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和区政府对口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学校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按时间进度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优化教育服务供给
1.加强合理布点,持续推进教育现代化。修编完善《2017-2022年西湖区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该项工作已经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目前正在收集前期相关材料。推进特殊学校项目前期布点,初步落实区特殊教育学校选址工作。加快推进教育配套建设,按时间进度完成14个竣工项目,即中学2所、小学4所、幼儿园6所、青少年宫2所。目前2个完成施工,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其余12个均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及室外工程施工和设施设备采购。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指导2017年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校7所(星洲小学、翠苑二小、九莲小学、十五中教育集团、留下小学、留下幼儿园、象山幼儿园)开展项目建设,提炼建设成果,做好成果鉴定准备;指导并完成2018年市智慧教育示范建设校申报7所(绿城育华小学、文溪中学、杭翠苑第一幼儿园、闻裕顺学前教育集团、转塘幼儿园、北山幼儿园、名苑学前教育集团),并已经全部成功立项。
2.推进教育均衡,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标准配置各阶段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办好每一所学校。继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新评定8所幼儿园为市甲级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92.5%以上。继续深化名校集团化、名校+新校办学机制、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充实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不断满足群众上好学的心愿。
3.实施人才强教,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继续推进名师工作室、落实用好两个文件,助推优秀教师集群发展。新增名校(园)长工作室2个(潘志平工作室、潘云芳工作室),举办高规格的校园长培训班,打造一支想干、会干、善干的校园长队伍,遴选名校(园)长培养对象30名,评选认定区级第一层次学科带头人91名、区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552名。
4.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做好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年度监测、省教育工作年度业绩考核工作,提高改革学校管理水平。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初中分层走班教改实验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区工作。建立实施与新课改相配套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学校按学期出具教育质量分析报告,定期出具体艺等学科质量分析报告。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开展中小学课程改革专项督导,将社团活动情况纳入对学校和学生的评价指标。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制定法治政府工作计划。教育局积极部署规划、部署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目标的实现率。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幸福教育强区行动、教育局年度工作思路逐项分解,编制年度科室(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时间表,召开年度督查专题会议,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按节点做好工作督办。及时了解任务进程,对未完成或滞后事项,及时进行提醒并通报,同时向局领导反馈,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回头看督导,切实推动全系统各项发展任务的实现。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教育局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局政策法规室为主要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3.积极践行科学民主决策。积极完善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在事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在教育督导、教育政策制定、干部考核等领域积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建立民意采集、公众意见调查的工作制度。做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加强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决策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三、加强教育系统普法宣教,全面强化依法治教
1.系统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全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一是有序推进重点内容的学习,安排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继续完善了相应学法制度,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平台,浓厚机关学法氛围。重点强化了行政许可法、合同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专项法律制度的学习。以教育类、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法律法规为重点,专项制定并实施了教师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计划。强化普法教育平台的建设。二是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完善相关配套考核评估制度,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指导各科室结合本科室实际和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会议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检查、督导等机会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区教育局聘请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蔡阳敢、冯弋恬、陈玉苹律师及实习律师组成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区教育局致力于通过专职法律顾问团的设立,在教育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中进一步做到程序规范、实质正义,强化行政监督机制,防范法律风险于未然,形成“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地提高教育局行政决策水平。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了教育局机关合同法律审核、涉法疑难问题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学生伤害事务调解等工作。
3.全面实施机关合同审核。教育局全面落实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变更问题、权利义务内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条款等逐条进行审阅,尽可能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教育局开展了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达51件,其中重大合同1件。
4.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教育局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异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教育局组织了对3件教育局牵头、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核,经确定继续有效;组织了对3件教育局发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经确定继续有效2件,废止1件。
四、健全纠纷化解调处机制,积极保障群众权益
1.加大排查引导,完善舆情处置机制。教育局认真落实舆情监控,组织教育系统网评员全面检测、收集可能影响稳定的舆情信息,形成上下沟通、快速反应的舆情监测防控网络体系,将舆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利用微博、微信加大正面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针对性做好舆情处置和矛盾化解工作。
2.提高办理质量,着力化解信访矛盾。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审核制度,做到信访问题每件必批、答复意见每件必审。牵头制定中小学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科室(直属单位)目标责任书,将信访工作列入科室(直属单位)、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机关信访舆情例会制、局领导接访制、疑难信访局领导包案制等,切实提高办理信访的能力和质量。
3.推进行政指导,完善利益诉求机制。教育局积极推进在民办学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中运用规制性、辅导性、说理性、服务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推进行政管理对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持续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和制度梳理,着力指导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完善师生利益诉求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创新教育治理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局继续做好各科室行政执法责任的贯彻落实,定期梳理执法依据,根据执法岗位的配置情况,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岗位职责,确定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从执法依据、事项、范围和考核内容等方面,明确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责任。
2.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管。教育局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工作,使监管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一是用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闭环管理,每月随机选择若干所校园区,随机抽调教育局执法干部,对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二是结合年检工作,开展双随机重点督查。为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教育局组织实施了年检现场检查工作,对每一类民办学校随机抽取1—2所,开展双随机工作检查,推进学校规范办学和安全管理,检查结果与年检结果均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针对相关投诉,做好现场调查和监管工作。对于有关民办学校各类办学问题投诉,教育局依照管理职能,建立了监管处置机制,通过及时下校现场调研、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有效推进了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保障了群众的权益。四是开展了10所民办幼儿园以规范办园行为为专题的双随机督导,开展了对12所民办幼儿园以小学化倾向治理为专题的双随机督导,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全面诊断和指导。
4.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教育局实施对校外中小学文化类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12345”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镇街为单位,区教育局指导、联合区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多方力量进行网格化排查,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138次,出动检查人员863人次,要求无证无照机构停止办学15家,无证有照的公司限期整改128家,进一步净化了培训市场,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面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西湖区教育局公布了41家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学校。公布了既未取得教育部门许可,也未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登记,不具备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资质的14家培训机构黑名单。
5.推进全系统信用建设。教育局深入实施《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教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包含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教育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实施细则、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制度等基础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加强信用建设和诚信价值观的宣传。目前,教育系统在行政审批、教师招聘、师德宣誓、评优评先、科研评比等领域已经全面实施了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6.平安校园督查全覆盖。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校园平安创建工作暗访制度,实现全覆盖。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后勤领域安全等专项督查,协同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督查,督促问题整改,实行“闭环销号”。落实安全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全覆盖实施安全教育课,开展防空防灾、消防安全等紧急疏散演练。深入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学校各项机制及师生监督组织建成率达90%;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达99%;学校“阳光厨房”建成率达100%;中小学校加热保温水或直饮水系统建成率达100%;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六、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1.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做好网站基础栏目维护。由局政策法规室专人负责管理区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网。及时梳理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度、依申请公开路径等,对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定期更新,确保无空链、错链。二是切实做好涉及不特定行政相对方的政策文件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招生、招聘、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结果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今年1——11月,两个网站(政府网和教育信息网)共累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共1837条(其中政府网公开71条),主动公开信息均在法定期限内公开。三是落实清单公示和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2.妥善应对信息公开申请。教育设有信息公开专门邮箱,由专人负责制,定期查看,保证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实施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批制度,建立业务科室、法律顾问、政策法规室、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机制,确保程序规范,答复准确,消除由信息公开不当导致的复议诉讼案件。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起,教育局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处理工作,无因信息公开答复不当引起的纠纷。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自觉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一是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审计轮审制度、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制度等,规范审计职责、责任追究,形成有规可循、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闭环”式管理;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追踪机制,通过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审计建议函、报送审计意见执行回函等方式,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建立共性自纠机制,真正实现以审促建。二是积极落实层级监督。在对下监管中落实三个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从而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监管实效。积极做好上级各类督导迎检工作,针对各类督导意见积极落实整改。三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对接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积极落实,办理提案议案12件。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向研讨教育问题政协主席会议专题汇报教育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