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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98项)
序号 |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 区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1、729 | 区发改经信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区发改经信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8号) | 不含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 |
2 | 2 | 区发改经信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经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杭发改能源〔2021〕191号) | |
3 | 10 | 区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备、设立审批 | 区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10 | 区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0 | 区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0 | 区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0 | 区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审批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4 | 12 | 区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区教育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教育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5 | 22 | 区教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区教育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6 | 23 | 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3 | 区教育局 |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3 | 区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7 | 24 | 区教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区教育局,三墩镇、双浦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8 | 70 | 区公安分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的配置5支(含)以上猎枪的狩猎场审批委托市公安局,配置5支以下猎枪的狩猎场审批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9 | 75 | 区公安分局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市公安局执行的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省内)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10 | 77 | 区公安分局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区公安分局(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市公安局执行的枪支(弹药)携运许可(省内)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11 | 78 | 区公安分局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区公安分局(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的配置各类射击运动枪支的营业性射击场委托市公安局,仅配置彩弹枪、BB枪的营业性射击场委托县级公安机关;省公安厅执行的配置各类射击运动枪支的营业性射击场委托市公安局,仅配置彩弹枪、BB枪的营业性射击场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12 | 79 | 区公安分局 |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的制造、销售委托市公安局;进口、运输、使用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13 | 82 | 区公安分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区公安分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4 | 83 | 区公安分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区公安分局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5 | 85 | 区公安分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6 | 87 | 区公安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区公安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17 | 88 | 区公安分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市公安局执行的焰火燃放许可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18 | 89 | 区公安分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19 | 90 | 区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区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0 | 91 | 区公安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向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
21 | 92 | 区公安分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核发委托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执行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22 | 95 | 区公安分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区公安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3 | 97 | 区公安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4 | 100 | 区公安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市公安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市公安局执行的跨省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委托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省公安厅执行的省内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委托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
25 | 101 | 区公安分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内容部分委托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26 | 102 | 区公安分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区公安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公安厅执行内容部分委托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27 | 111 | 区公安分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区公安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28 | 112 | 区城市管理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区城市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29 | 114 | 区民政局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为省民政厅委托事项)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基金会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除全省性基金会设立以外的其他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 |
30 | 115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31 | 116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32 | 118 | 区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民政局会同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33 | 119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34 | 120 | 区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区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市级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区级人民政府、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
35 | 121 | 区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区住建局会同区民政局和有关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 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市建委、县(市)建设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命名、更名,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36 | 138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取消许可 |
37 | 147 | 区人力社保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人力社保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人力社保厅执行内容中: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权限下放至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筹设审批委托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38 | 148 | 区人力社保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区人力社保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人力社保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人力社保厅执行内容中: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权限下放至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委托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39 | 151 | 区人力社保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区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40 | 152 | 区人力社保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
41 | 155 | 区人力社保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42 | 237 | 区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 |
43 | 245 | 区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仅限之江地区 |
44 | 247 | 区城市管理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45 | 248 | 区城市管理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46 | 250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区城市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47 | 251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48 | 253 | 区城市管理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49 | 257 | 区城市管理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50 | 258 | 区城市管理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51 | 260 | 区城市管理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绿化条例》 | |
52 | 264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53 | 265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54 | 268 | 区城市管理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区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55 | 269 | 区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56 | 271 | 区发改经信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发改经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
57 | 291 | 区发改经信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发改经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不含通航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建设项目中航道等级三级以上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 |
58 | 337 | 区发改经信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发改经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59 | 33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
60 | 33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
61 | 34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62 | 341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
63 | 342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64 | 351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65 | 352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66 | 353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67 | 354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68 | 35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69 | 356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70 | 35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71 | 35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围垦河道审核*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72 | 363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级执行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委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73 | 373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实行告知承诺制 |
74 | 37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75 | 37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 |
76 | 383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77 | 387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农业农村厅核发,原种场、祖代场、一级良种繁育场、一级供精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市农业农村局核发,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 |
78 | 38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 |
79 | 39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
80 | 391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
81 | 393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执行内容中,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82 | 397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授权事项。其中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县级渔业部门实施 |
83 | 39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变更)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级执行内容(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委托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84 | 40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 | 动物诊所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85 | 404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86 | 40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87 | 406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88 | 407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89 | 40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三墩镇、双浦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
90 | 41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三墩镇、双浦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91 | 417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第1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92 | 41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省级执行的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 |
93 | 42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94 | 422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
95 | 42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 | 远洋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由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执行,远洋渔业船舶的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委托沿海设区的市渔业部门 |
96 | 446 | 区文广旅体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97 | 448 | 区文广旅体局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事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其中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制 |
98 | 449 | 区文广旅体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99 | 451 | 区文广旅体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事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100 | 452 | 区文广旅体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101 | 453 | 区文广旅体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102 | 469 | 区卫健局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发证)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469 | 区卫健局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
469 | 区卫健局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
469 | 区卫健局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
103 | 470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发证)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30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470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470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470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104 | 473 | 区卫健局 |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 区卫健局(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0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卫生健康委执行内容部分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05 | 476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审查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06 | 477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07 | 478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内资)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含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卫生健康部门 |
108 | 479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执业(内资)许可(新办)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479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执业(内资)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479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执业(内资)许可(校验)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479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执业(内资)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109 | 481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机构审批)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执业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实施 |
481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机构变更)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
481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机构注销)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
481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机构校验)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
110 | 483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许可(新发证) | 区卫健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483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 区卫健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483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483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483 | 区卫健局 | 放射诊疗许可(补证) | 区卫健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111 | 486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新办)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486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延续)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486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486 | 区卫健局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112 | 491 | 区卫健局 | 医师执业许可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 |
491 | 区卫健局 | 医师执业许可(变更)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 ||
491 | 区卫健局 | 医师执业许可(注销)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 ||
113 | 492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492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注册)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492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 | 区卫健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114 | 495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人员许可)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人员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 |
495 | 区卫健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人员注销)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15 | 497 | 区卫健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区卫健局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497 | 区卫健局 | 护士执业变更 | 区卫健局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497 | 区卫健局 | 护士执业注销 | 区卫健局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497 | 区卫健局 | 护士执业延续 | 区卫健局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497 | 区卫健局 | 护士多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健局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16 | 498 | 区卫健局 | 医疗广告审查 | 区卫健局(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17 | 501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 |
118 | 502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事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
119 | 503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除市应急管理局直接实施的3类项目〔省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以外的其他项目。 |
120 | 506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不带储存经营),其中申请批发无仓储经营方式的在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不带储存经营),其中申请批发无仓储经营方式的(经营范围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等特殊类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除外)在杭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 |
121 | 513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122 | 546 | 区市场监管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含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化肥等三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123 | 547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其中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其他食品类别由市市场监管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 |
124 | 549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许可,申请变更(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 |
125 | 555 | 区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除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两项使用登记在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外,其他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
126 | 558 | 区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40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27 | 560 | 区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 | 部分省级执行内容(省级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委托市市场监管局 |
128 | 561 | 区市场监管局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29 | 562 | 区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专项计量授权的新建、复查、扩项、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制。 |
130 | 572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执行内容部分授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部门 |
131 | 573 | 区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132 | 574 | 区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133 | 577 | 区文广旅体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34 | 586 | 区文广旅体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区文广旅体局(受理广电总局事项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35 | 589 | 区文广旅体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36 | 590 | 区文广旅体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37 | 591 | 区文广旅体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38 | 592 | 区文广旅体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区文广旅体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39 | 595 | 区文广旅体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0 | 599 | 区文广旅体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区文广旅体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1 | 600 | 区文广旅体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2 | 605 | 区文广旅体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143 | 609 | 区文广旅体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区文广旅体局 | 《全民健身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144 | 611 | 区文广旅体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
145 | 626 | 区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区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其中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46 | 652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省民宗委和市民族宗教局事项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
147 | 653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148 | 655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区民族宗教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民宗委和市民族宗教局事项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149 | 656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150 | 662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区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151 | 668 | 区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区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 |
152 | 759 | 区公安分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公安部委托事项 |
153 | 760 | 区公安分局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公安部委托事项 |
154 | 761 | 区公安分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区公安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55 | 763 | 区公安分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公安部委托事项 |
156 | 766 | 区公安分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公安部委托事项 |
157 | 767 | 区公安分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公安部委托事项 |
158 | 774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林业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普通草种、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 |
159 | 782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林业局委托事项) | 《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60 | 784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林业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中: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的,委托市林水局以及桐庐县林业部门审核;农民建房占用林地的,委托县级林业部门审核 |
161 | 78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162 | 786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林业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设区的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一般林木采伐许可由设区的市林业部门审批;已经完全枯死或因自然灾害确已毁坏无法挽救并且影响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的古树名木(城市范围内除外)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除百年以上)的采伐,委托县级林业部门实施;设区的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由设区的市林业部门实施。 |
163 | 791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164 | 79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省林业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委托市林水局、县级林业部门 |
165 | 798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166 | 799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167 | 80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168 | 801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169 | 862 | 区文广旅体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区文广旅体局(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170 | 863 | 区文广旅体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文物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171 | 865 | 区文广旅体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172 | 866 | 区文广旅体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权限委托市园文局 |
173 | 874 | 区文广旅体局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省文物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4 | 877 | 区文广旅体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175 | 882 | 区文广旅体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区文广旅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76 | 888 | 区卫健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区卫健局(受理省卫生健康委事项并逐级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
177 | 889 | 区卫健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首次、变更注册;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变更注册 |
178 | 890 | 区卫健局 |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 区卫健局(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9 | 891 | 区卫健局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180 | 892 | 区卫健局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181 | 893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应急管理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非煤矿山 |
182 | 894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委托事项)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非煤矿山。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183 | 920 | 区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
184 | 931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5 | 935 | 区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6 | 936 | 区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7 | 940 | 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188 | 941 | 区市场监管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189 | 950 | 区市场监管局 | 执业药师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90 | 954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其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办、变更、延续等在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延续等(不含新开办)在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外的其他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 |
191 | 964 | 区档案局 | 赠送、交换、出卖国有档案复制件审批 | 区档案局(市档案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92 | 965 | 区档案局 | 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 区档案局(市档案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93 | 966 | 区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区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
194 | 974 | 区新闻出版局 |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区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95 | 975 | 区新闻出版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区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96 | 982 |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登记 |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
197 | 984 | 区住建局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区住建局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
198 | 985 | 区住建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二、中央在西湖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 中央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545 | 税务总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西湖区税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三、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1项)
(一)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区民族宗教局 | 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许可 | 区民族宗教局 |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 |
2 | 区住建局 | 人防工程改造、报废许可 | 区住建局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3 | 区住建局 | 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 区住建局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4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 |
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省重点和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二)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区城市管理局 | 迁移、修剪树木审批 | 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杭州市市区 |
2 | 区城市管理局 | 在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等影响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杭州市市区 |
3 | 区城市管理局 | 临时占用、挖掘河道设施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 | 杭州市市区 |
4 | 区城市管理局 | 临时占用桥孔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杭州市市区 |
5 | 区城市管理局 | 工程渣土准运证核准 | 区城市管理局 |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6 | 区城市管理局、杭州西湖西溪管委会 | 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西溪湿地,所举办活动许可* | 区城市管理局、杭州西湖西溪管委会 |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