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西湖区工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0:35:3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点击率:

各镇(街道、小镇、园区)总工会、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局(系统)工会、直属行业、企业工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过技能培训、技能帮带、技能竞赛、技能晋级、技能激励等技能提升机制,打造一支服务西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度西湖区工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培训对象和条件

杭州市智慧工会平台西湖区实名制录入已建工会企业(单位)中的实名认证工会会员,且符合相关工种初、中级技术等级报考条件的,均可参加培训。

2、培训目标

通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完成1200名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任务(见附件1)。

3、培训主体

由各企业(单位)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或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学校)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

二、技能提升奖励

1、奖励对象和条件

奖励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杭州市智慧工会平台西湖区实名制录入工会会员。

(2)本年度晋级,并取得由浙江省、杭州市及西湖区人社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初级(含专项能力、上岗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奖励职业(工种)范围

(1)由浙江省、杭州市及西湖区人社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

(2)各镇(街道、小镇、园区)总工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经济发展需求,报区总工会审核同意并备案的部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行业特有工种。各镇(街道、小镇、园区)总工会自行申报的行业特有工种不多于3项,于7月30前完成非通用性奖励职业(工种)项目申报工作(见附件2)。

3、奖励标准

(1)获得初级(含专项能力、上岗证)的,每人奖励400元;晋级中级的,每人奖励450元。

(2)同一对象在2020年度奖励时间期限内只能享受一次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办理。

(3)奖励费用由区总工会承担。

4、奖励申领程序

(1)技能提升奖励拟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等进行申请发放(具体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2)“亲清在线”平台负责受理申请,对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核发奖励费用,直接打入技能提升奖励人员的银行卡,并短信通知个人。

(3)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政策说明、指导检查等相关服务协调工作,不明事宜请联系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叶梦,电话:86690713。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制定2020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比学赶超竞赛活动细则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各镇(街道、小镇、园区)总工会要根据企业岗位实际、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加大与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力度,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送教入企,方便职工就近安排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学习。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自主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帮助职工实现技能晋级。

2、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及奖励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要强化服务管理,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把政策用好,同时要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避免出现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出现。

附件:1.2020年西湖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奖励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0年非通用性奖励职业(工种)项目申报表;

杭州市西湖区总工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

2020年西湖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奖励工作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小镇、园区)

总工会

实名制录入工会会员数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培训

任务数 (人)

北山

7613人

76人

西溪

11336人

113人

灵隐

6968人

70人

翠苑

18042人

180人

文新

11672人

117人

古荡

15406人

154人

转塘

10634人

106人

留下

12006人

120人

蒋村

3781人

38人

三墩

14106人

141人

双浦

6083人

61人

云栖小镇

268人

3人

紫金港科技城

9880人

99人

合   计

127795人

1278人

注:根据《关于制定2020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比学赶超竞赛活动细则的通知》,技能提升培训获得初级证书职工数不少于实名制录入工会会员数的1%。

附件2

2020年非通用性奖励职业(工种)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奖励职业(工种)名称

申报理由 

1

2

3

注:此表由各镇(街道、小镇、园区)总工会于7月30日前报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