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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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对由区财政局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方式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至西湖区财政局10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1128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邮编:310012。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