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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浙江洁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在备案地址经营,不能保证其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取消浙江洁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7968),并予以公告。
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送达之日六个月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87671277,0571-85116026;联系地址: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