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1-205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蒋村街道 统一编号:
 
 
蒋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给辖区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辖区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落实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蒋村街道防汛防台期间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防汛防台指挥部

我街道设立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省、市、区防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辖区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救灾抢险、人员转移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等工作

街道防指总指挥由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区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办公室、职能站所、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街道防指下设街道防汛防台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办,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担任。

各社区(经合社)服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至村社居民,动员辖区单位和村社居民开展生产自救,共同应对灾情,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防汛防台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统筹指挥救灾抢险,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区群众。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工地的安全,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恢复。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工作。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平安办、公共服务办、党政办、派出所、执法中队

2.物资调配组:负责摸排、核定辖区各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数量,按照“就近、救急”原则,统一调配。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区域发展办、执法中队

3.转移安置组:加强防汛防台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妥善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人员转移,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负责单位:平安办;协助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派出所、执法中队

4.卫生防疫组:负责对集中安置点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负责单位:公共服务办;配合单位:蒋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指挥室

5.抢险救灾组:调集街道应急力量、救援物资,发动社会救援力量,指派应急指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派出所、执法中队、各社区

6.安保维稳组:负责处置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确保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防汛防台紧急期,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的交通保障,负责道路秩序维护,及时排除因灾造成的道路堵塞。

负责单位:派出所、交警;协助单位:平安办、执法中队

7.后勤保障组:负责街道防指的后勤的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

负责单位:党政办;协助单位:区域发展办

8.撰写宣传组:负责相关文件的收发,数据总结的整理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等协调指导和舆论调控工作。

负责单位:党政办;协助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

三、监测预报预警

蒋村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地质灾害、旱情的监测收集和预报,将结果报送街道防指,并按权限通过网络、微信、钉钉、QQ和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街道防指。

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会商制和日报制。街道防指在汛前、入梅、出梅、台风来临前、汛后组织定期会商,必要时根据防汛形势随时会商;汛期,综合信息指挥室每日收集上级防指部门通报的上周情况和本周预报成果并及时发布,每周一次向街道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必要时由防指组织会商。启动应急响应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四、风险管控

街道防指接到区防指的风险提示单通知后,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街道防指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区防指。

五、事件分级

(一)一般(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面雨量达30—50毫米,或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100—150毫米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库区出现强降雨,水位迅速上升,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8000 立方米/秒,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7.2米。

5.全区发生轻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20—3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1.25万人,或连续16—30天未降雨。

6.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在2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一般级险情;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小型地质灾害;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200人以下的情形。

(二)较大(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预计对我区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150—20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库区出现强降雨,水库水位达到104.5米,并预报水位将超过105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0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坝前水位超过45米并开始泄洪,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0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7.9米。

5.全区发生中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30—4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2.5万人,或连续30—45天未降雨。

6.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2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较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中型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情形。

(三)重大(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上海等附近省(市)登陆且外围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达80—100毫米,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200—25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水位达到105米,并预报将超过106.5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2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下泄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秒,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4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8.2米。

5.小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钱塘江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7.全区发生重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40—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5万人,或出现连续干旱45—60 天。

8.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重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大型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情形。

(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2.城区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超过100毫米,多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超过25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水位达到106.5米(国家85高程,下同),并预报将超过107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3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下泄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秒,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7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8.6米。

5.水库发生险情或溃坝,并危及公共安全。

6.钱塘江标准堤塘出现严重险情。

7.全区出现特大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大于总耕地面积的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万人,或出现连续干旱60 天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因干旱受到严重影响。

8.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5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特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情形。

六、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办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常务副总指挥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出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

2.综合信息指挥室:落实人员值班,登录QQ、微信、钉钉平台关注、记录、收集防汛相关信息,迅速上传下达各级指示,并及时将最新情况向区防指办、街道防指办反馈。对辖区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向街道防指报告,一旦发现积水点立即通知应急队、社区采取处置措施。

3.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关注街道下达的防御指令,落实人员加强辖区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处置。每日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上报工作动态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保持通讯畅通,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

2.综合信息指挥室:落实工作人员24小时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值班并立即打开视频会议系统,持续对辖区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向街道防指报告,一旦发现积水点立即通知应急队、社区采取处置措施。

3.各成员单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带班,落实人员24小时AB岗值班。关注并执行街道下达的防御指令,落实人员加强辖区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处置上报。每日6时、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到街道值班,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汛防台抗旱紧急会议。组织防御工作的指挥调度,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设备的出动工作,并做好转入一级响应的准备,按照区防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

2.综合信息指挥室:全部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工作;组织各应急队伍对隐患点以及灾情进行紧急处置;做好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每日7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3. 各成员单位:全部人员到岗值班。街道分管领导、机关干部全部到联系社区(经合社)开展工作。各办公室以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防御处置工作

4. 各社区:全部人员到岗值班并开展巡查处置工作。启动避灾安置点,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每日6时、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级)事件时,根据区防指总指挥或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坐镇街道防指,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协调街道各部门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具体工作。各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机关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统计辖区范围内各类信息,将最新信息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每日7时、13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3.各成员单位:各办公室、职能部门加强值班值守,所有人员的手机要全天候开机,保持与街道分指挥部的联络。

4.各社区:社区所有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辖区防汛防台工作。每日6时、12时、16时向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七、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类:江河洪水、台风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针对不同灾害种类,应根据响应等级,进行分类应急处置。

(一)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必要时安排每一百米一人的巡查观察哨。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5.必要时可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二)台风灾害

1.街道防指应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街道和社区及时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3.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关闭景区等措施。

(三)水利工程险情

1.街道防指立即向上级防指报告。

2.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当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区防指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6. 必要时可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四)城市内涝

1.开展城市低洼积水道路等区域的排涝抢险,按照“一点一方案”要求整治,并前置救援车辆和队伍进行抽排水。

2.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实施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进行临时安置。

3.加强城市河道防汛排涝调度,有效降低内河水位。

(五)干旱灾害

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实施跨流域(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3.条件许可时上报区防指,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八、抢险救援

街道防指负责本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援工作,当本街道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上级防指支援;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必要时可以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统筹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组织专家支援受灾镇街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区防指组织人武部民兵、公安、专业救援力量及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

九、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送

街道防指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应急信息专报形式向区防指主要领导报告洪涝台旱重要信息、风险隐患研判及防御工作情况。

街道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区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防指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区防指。

(二)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上级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区防指。

十、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区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变化以及上级防指应急响应等级调整,适时调整区应急响应等级。街道防指按照区防指下发的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程度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和暴雨,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十一、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发生灾情后,街道防指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由办事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一)灾后部署。

平安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自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灾后防疫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灾后恢复

综合信息指挥室要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市政、河道、绿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功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四)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及各单位要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五)复盘评估

各单位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蒋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日


 

索引号

00250238-9/2021-205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蒋村街道

统一编号

蒋村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2-03-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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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给辖区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辖区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落实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蒋村街道防汛防台期间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防汛防台指挥部

我街道设立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省、市、区防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辖区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救灾抢险、人员转移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等工作

街道防指总指挥由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区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办公室、职能站所、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街道防指下设街道防汛防台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办,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担任。

各社区(经合社)服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至村社居民,动员辖区单位和村社居民开展生产自救,共同应对灾情,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防汛防台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统筹指挥救灾抢险,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区群众。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工地的安全,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恢复。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工作。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平安办、公共服务办、党政办、派出所、执法中队

2.物资调配组:负责摸排、核定辖区各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数量,按照“就近、救急”原则,统一调配。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区域发展办、执法中队

3.转移安置组:加强防汛防台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妥善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人员转移,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负责单位:平安办;协助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派出所、执法中队

4.卫生防疫组:负责对集中安置点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负责单位:公共服务办;配合单位:蒋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指挥室

5.抢险救灾组:调集街道应急力量、救援物资,发动社会救援力量,指派应急指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协助单位:派出所、执法中队、各社区

6.安保维稳组:负责处置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确保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防汛防台紧急期,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的交通保障,负责道路秩序维护,及时排除因灾造成的道路堵塞。

负责单位:派出所、交警;协助单位:平安办、执法中队

7.后勤保障组:负责街道防指的后勤的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

负责单位:党政办;协助单位:区域发展办

8.撰写宣传组:负责相关文件的收发,数据总结的整理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等协调指导和舆论调控工作。

负责单位:党政办;协助单位: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

三、监测预报预警

蒋村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地质灾害、旱情的监测收集和预报,将结果报送街道防指,并按权限通过网络、微信、钉钉、QQ和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街道防指。

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会商制和日报制。街道防指在汛前、入梅、出梅、台风来临前、汛后组织定期会商,必要时根据防汛形势随时会商;汛期,综合信息指挥室每日收集上级防指部门通报的上周情况和本周预报成果并及时发布,每周一次向街道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必要时由防指组织会商。启动应急响应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四、风险管控

街道防指接到区防指的风险提示单通知后,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街道防指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区防指。

五、事件分级

(一)一般(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面雨量达30—50毫米,或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100—150毫米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库区出现强降雨,水位迅速上升,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8000 立方米/秒,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7.2米。

5.全区发生轻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20—3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1.25万人,或连续16—30天未降雨。

6.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在2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一般级险情;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小型地质灾害;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200人以下的情形。

(二)较大(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预计对我区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150—20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库区出现强降雨,水库水位达到104.5米,并预报水位将超过105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0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坝前水位超过45米并开始泄洪,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0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7.9米。

5.全区发生中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30—4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2.5万人,或连续30—45天未降雨。

6.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2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较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中型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情形。

(三)重大(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上海等附近省(市)登陆且外围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达80—100毫米,几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达200—25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水位达到105米,并预报将超过106.5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2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下泄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秒,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4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8.2米。

5.小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钱塘江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7.全区发生重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40—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5万人,或出现连续干旱45—60 天。

8.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重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大型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情形。

(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级)事件:

1.省、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2.城区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且市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城区1小时面雨量超过100毫米,多个镇(街道)范围内出现3小时超过250毫米的短历时强降雨,或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4.钱塘江流域:新安江水库水位达到106.5米(国家85高程,下同),并预报将超过107米,或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超过13000 立方米/秒,或分水江水利枢纽下泄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秒,或闸口站水位超过7.7米,或浦阳江临浦站水位超过8.6米。

5.水库发生险情或溃坝,并危及公共安全。

6.钱塘江标准堤塘出现严重险情。

7.全区出现特大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大于总耕地面积的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万人,或出现连续干旱60 天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因干旱受到严重影响。

8.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5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特大级险情;发生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因发布预警及其他需应急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情形。

六、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办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常务副总指挥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出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

2.综合信息指挥室:落实人员值班,登录QQ、微信、钉钉平台关注、记录、收集防汛相关信息,迅速上传下达各级指示,并及时将最新情况向区防指办、街道防指办反馈。对辖区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向街道防指报告,一旦发现积水点立即通知应急队、社区采取处置措施。

3.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关注街道下达的防御指令,落实人员加强辖区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处置。每日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上报工作动态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保持通讯畅通,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

2.综合信息指挥室:落实工作人员24小时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值班并立即打开视频会议系统,持续对辖区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向街道防指报告,一旦发现积水点立即通知应急队、社区采取处置措施。

3.各成员单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带班,落实人员24小时AB岗值班。关注并执行街道下达的防御指令,落实人员加强辖区重点部位巡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处置上报。每日6时、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街道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到街道值班,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汛防台抗旱紧急会议。组织防御工作的指挥调度,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设备的出动工作,并做好转入一级响应的准备,按照区防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

2.综合信息指挥室:全部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工作;组织各应急队伍对隐患点以及灾情进行紧急处置;做好与上级职能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每日7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3. 各成员单位:全部人员到岗值班。街道分管领导、机关干部全部到联系社区(经合社)开展工作。各办公室以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防御处置工作

4. 各社区:全部人员到岗值班并开展巡查处置工作。启动避灾安置点,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每日6时、16时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级)事件时,根据区防指总指挥或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坐镇街道防指,常务副总指挥落实24小时带班,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协调街道各部门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具体工作。各分管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机关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统计辖区范围内各类信息,将最新信息向街道分指挥部报告。每日7时、13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3.各成员单位:各办公室、职能部门加强值班值守,所有人员的手机要全天候开机,保持与街道分指挥部的联络。

4.各社区:社区所有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辖区防汛防台工作。每日6时、12时、16时向分指挥部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

七、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类:江河洪水、台风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针对不同灾害种类,应根据响应等级,进行分类应急处置。

(一)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必要时安排每一百米一人的巡查观察哨。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5.必要时可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二)台风灾害

1.街道防指应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街道和社区及时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3.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关闭景区等措施。

(三)水利工程险情

1.街道防指立即向上级防指报告。

2.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当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区防指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6. 必要时可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四)城市内涝

1.开展城市低洼积水道路等区域的排涝抢险,按照“一点一方案”要求整治,并前置救援车辆和队伍进行抽排水。

2.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实施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进行临时安置。

3.加强城市河道防汛排涝调度,有效降低内河水位。

(五)干旱灾害

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实施跨流域(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3.条件许可时上报区防指,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八、抢险救援

街道防指负责本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援工作,当本街道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上级防指支援;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必要时可以向区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统筹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组织专家支援受灾镇街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区防指组织人武部民兵、公安、专业救援力量及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

九、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送

街道防指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应急信息专报形式向区防指主要领导报告洪涝台旱重要信息、风险隐患研判及防御工作情况。

街道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区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防指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区防指。

(二)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上级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区防指。

十、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区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变化以及上级防指应急响应等级调整,适时调整区应急响应等级。街道防指按照区防指下发的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程度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和暴雨,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十一、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发生灾情后,街道防指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由办事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一)灾后部署。

平安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自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灾后防疫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灾后恢复

综合信息指挥室要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市政、河道、绿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功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四)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及各单位要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五)复盘评估

各单位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蒋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