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0-4/2022-22628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2-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有效性: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西湖区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以及2020年和2021年新增“小升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

三、申报领域

1. 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 省级认定“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市级认定“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3. 技术改造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且在2022年3月底前已启动建设并尚未完工,项目应当已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受理、备案或入库等政策支持的前置程序。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支持方式

本次采用“事前预拨、事后结算”的方式予以支持。资金根据符合条件的项目个数进行分配,项目支持金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西湖区本级政策最高支持金额的50%。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技改项目需提供截至6月30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承诺书(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原则上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

2. 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享受省、市、区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于7月12日前送至区发改经信局。联系人:赵如月,联系电话:85370693,地址: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发改经信局715室。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2年7月6日

 

索引号

00250200-4/2022-22628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2-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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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西湖区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以及2020年和2021年新增“小升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

三、申报领域

1. 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 省级认定“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市级认定“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3. 技术改造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且在2022年3月底前已启动建设并尚未完工,项目应当已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受理、备案或入库等政策支持的前置程序。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支持方式

本次采用“事前预拨、事后结算”的方式予以支持。资金根据符合条件的项目个数进行分配,项目支持金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西湖区本级政策最高支持金额的50%。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技改项目需提供截至6月30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承诺书(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原则上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

2. 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享受省、市、区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于7月12日前送至区发改经信局。联系人:赵如月,联系电话:85370693,地址: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发改经信局715室。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