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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22-2322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2-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关于浙江宝恒建设有限公司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民工工资专户拟撤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3 18:12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浙江宝恒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校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330106749463963G
项目名称: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浙江宝恒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向我局提交了上述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申请,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的相关规定,现我局对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
如广大群众知晓该项目存在欠薪的,可及时举报、投诉。联系人:童卫民,电话85152502。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