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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食药安委〔2021〕3号)《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1〕6号)《 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2〕8号)文件要求,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细则(2022版)》,经自查自评,我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达到创建标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湖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西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85115896、85118405
电子邮箱:526774987@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楼633办公室(西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评报告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杭州市西湖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1〕6 号)有关要求,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经自查自评,西湖区创建工作达到创建标准,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湖区位于杭州市的西部,总面积312.43平方公里,辖9个街道,2个镇,常住人口108.92万。2021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04.2亿元,同比增长10.7%。截至2022年7月,全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84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97家,食品销售经营者13328家,餐饮服务经营者10411家(其中学校食堂235家,养老机构食堂17家、网络订餐配送单位2969家、农贸市场37家)。西湖区是省委省政府驻地、文化教育重地、风景旅游胜地、人文荟萃高地、创新创业热地和宜居生活福地,自然禀赋得天独厚,人才和创新资源丰富。2021年西湖区获“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工作先进县”“中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典型”等荣誉称号。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8年被省食药安委认定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以来,西湖区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明显。
(一)夯实基础,深化食安保障机制
1.落实党政同责。西湖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编印了《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规定。印发了《西湖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区、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化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实绩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不断压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今年专门制订了《西湖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省创”工作领导小组。
2.夯实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持续完善区食药安委和区食药安办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破部门间壁垒,凝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落实基层食安办分级分类和星级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星级镇街食安办建设,截至目前,全区11个镇街三星级食安办全覆盖,四星级食安办6家,占比54.54%,2022年度又申报了3家五星级食安办和1家四星级食安办建设工作。每年与各镇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下发《西湖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并于年底由区食药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食品安全综合考评。组织开展全区330名食品安全网格员大培训,专门印制了400份《食品安全专管员、协管员、网格员工作指导手册》下发每一位食品安全网格员,不断提升基层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区网格员履行好食品安全协管责任。
3.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需要。2022年度区财政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检测经费520余万元,其中,设置“省创”专项经费33.5万元。此外,各镇街通过区财政预算都设置的食品安全专项保障经费,每个镇街20-30万元不等。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配齐基层监管机构装备、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部分市场监管局在所属镇街的配合下,还投资建设了食品安全快室,配备了快检人员和快检设备。
(二)提升风险治理水平,完善食品监管体系
1.建立风险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风险会商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形势交流和风险会商,根据风险闭环机制,开展“一季一清单、一季一会商”活动,发布半年及全年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今年于3月18日和7月19日先后两次召开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疾控中心、区公安分局、5家西湖区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参加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及时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研究隐患整治措施,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机制。
2.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接案件查办系统、食品抽样检验系统、企业奖惩情况等,每年实行一次动态调整。全区对99家食品生产企业、17家大型商超、1087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和197家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实施了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推动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监督检查融合联动机制,确保风险分级全覆盖、风险处置全闭环。
3.加强抽检与风险监测。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落实“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要求,西湖区于今年5月挂牌成立了“西湖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中心”,制订了《杭州市西湖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暨“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方案》,成立了由杨国荣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抽、检、研、处”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抽样队伍、风险研判队伍、核查办案队伍等“三支队伍”,健全完善了责任落实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等制度。全区统筹制定了《2022年西湖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每千人4.5批次的标准(含区卫健系统每千人1批次的风险监测计划数, 具体方案由卫健系统另文下发),全区年度抽检任务为4550批次(监督性抽检3950批次、风险监测600批次)组成。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监督抽检2286批次,不合格72批次,不合格率3.16%,完成评价性抽检720批次,完成率90%;完成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检测564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率3.55%;完成风险监测508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率2.56%。此外,抽检信息公示率、立案率、核查处置率均达到100%。推进基层食品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每年都组织开展1-2次基层抽检干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业务培训,使食品抽检成为基层执法人员一项基本功,在今年市局组织的抽检技能比武中西湖区荣获二等奖。
4.加强源头整治。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区分类清单。完成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年度任务和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年度任务,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农产品重点整治任务、粮食安全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五优联动”建设,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完成率100%。
5.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打击力度。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建强市场监管所和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强化办案保障。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各类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24件,罚没款101.98万元;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食品安全案件3起,取保候审2人,起诉1人。案件公示率均达到100%。
6.完善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体系,2022年重新修订完善了《2022年西湖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建立专家应急决策咨询制度和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分析研判和应急响应能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完善食品舆情收集和快速响应机制,制定食品案件信息发布规范,建立食品安全谣言监控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6月,组织开展了西湖区亚运四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三)数字赋能,构建全程可溯链条
1.推进“浙食链”系统应用。根据省市局“浙食链”有关要求,加快部署和推进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入场销售者、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经营主体“浙食链”系统应用,并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延伸。按照市局下达的指标任务,推动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全品种赋码,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应用全覆盖。明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等工作,打通“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构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2.深化“浙冷链”物防工作。坚持精密智控,做好“人物同防”,严格落实“浙冷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冷库企业基础信息库,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确保冷链食品、进口食品和进口水果等领域“全受控、无遗漏”。优化提升冷链进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督促相关食品企业落实“三证一码”,按照“四个不得”要求,严格做好冷链食品从入口到销售的全链条追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常态化闭环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浙冷链”系统赋码率和扫码率保持在100%,第三方冷库完成网上备案全覆盖,流通领域食品冷库企业100%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
3.推进“食安监管云平台”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强化提升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数字化、智慧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创新试点重大活动、重点行业视频监控和现场巡查机制,试点开展校园及周边、养老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视频抓拍计分管理办法,通过优先推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红榜企业宣传、降级食品安全评审等级等举措,做好褒优鞭后,实现数字化食品安全监管闭环处置。
4.做实“防疫餐饮在线”应用。积极开展“1.26”以后疫情防控隔离点、封控区和管控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防疫餐饮在线”企业端和管理端的应用落地,监管人员每天使用“众食安”APP 管理端,督促32个隔离点的25家集中供餐单位规范使用“众食安”APP 企业端上传采购、留样和自查台账,后厨视频监控覆盖粗加工、烹饪、分装、餐具洗消四个区域,抓拍纠正员工未戴工作帽和口罩行为,全面提升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督促整改隐患问题61个,累计保障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84000余人次的用餐安全,确保不发生集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5.推进“浙江外卖在线”应用。结合“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努力推动网络餐饮综合治理。截止6月底统计,一是清底数,清理出本地注销或列异的问题商户798家,已申请下线的256家,非餐饮主体7家。二是重稽查,积极扩大监管覆盖面(巡查比例达21.76%),累计线上检查网络餐饮单位156家,线下检查(行政指导)2061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单位90家,处置AI抓拍问题847次,实现问题闭环处置率100%,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三是提成效。目前全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在线2143家,覆盖率47.29%,在线率96.06%以上,已处理视频异常764起;2970家网络餐饮单位激活“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较三月增加400余家),推动1508家经营户活跃使用“浙江外卖在线”规范上传食品安全管理台账(活跃度33%)。
6.推进“阳光工厂”和“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结合西湖区实际,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全区99家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阳光工厂”全覆盖目标。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达到全覆盖的要求,餐饮量化等级消灭C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其中A级食堂达到75.8%,同时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家宴中心100%建成“智能阳光厨房”并全部接入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同应用平台。校园食堂全面使用“食堂智治”,基础数据、人员管理、电子台账、校园陪餐、家校共治等8个版块全部实现常态化应用,相关数据推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教育厅的省级数据仓。
(四)科学引导,构建食品共治体系
积极组织开展 “四个你我”活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30余场次,使用食品安全宣传经费达50余万元,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张,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结合“省创”宣传,区、镇街、村社三个层面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20年的84.7%提升到2021年的84.82%。
1.形成多方参与社会监督格局。按照“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食安共治体系建设要求,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督查机制;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志愿者队伍和专家委员会等组织的自律、监督和咨询作用,今年,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工作目标、基本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强化监管部门与主流媒体合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积极引进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解决监管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升协管成效。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集体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领域参保比例达到100%,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宗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商业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比例达到300家以上。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协管队伍作用发挥明显。首先,加强西湖区食品安全网格员、食品安全监督协会、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三支协管队伍建设,尤其是监督协会注重党建引领,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协会章程中增加了党建工作内容;其次,组织对三支协管队伍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务实培训,重点是培训实操性比较强的现场协查的内容;其三,采取不间断的布置宣传、巡查、排查、信息报送、隐患上报等任务,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以此充分调动协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广泛开展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步推进食品安全全民教育工程建设。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西湖区留下中学、九莲小学等杭州市校园食育基地的基础上,联合区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进一步推广食育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等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拒绝餐饮浪费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馆宣传基地作用,建立监管部门、公众传媒、镇街村社的协作科普宣传机制,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科学认知水平。
4.携手推进食安保险工作。今年,通过区食药安办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食安办、保险机构携手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相关科室、各镇街食安办、保险公司等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协调会商、具体指导、信息汇总、督导检查和宣传推广等一整套工作推进机制。截止9月底,全区承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堂共400余家,较上年增长25.2%,累计保费81万元,保额6.15亿元。全区农贸市场、农村家宴中心、养老机构食堂、校园食堂等主体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三、示范引领工作成效明显
(一)创新开展“百姓菜篮子”放心工程。“菜篮子”的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入行门槛低,居民住宅小区周边各类以经营生鲜蔬菜、水果、水产、肉类产品为主的“小蔬菜门店”数量急剧攀升。大量“小蔬菜门店”的出现,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内部卫生较差、产品检测不规范、产品信息公示不及时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西湖区市场监管局直面问题、敢于破难,以强检测为手段,以促规范为目标,镇街部门联动、科所协同配合,连续三年开展“放心小蔬菜门店”创建工作。截止2022年8月,共创建“放心小蔬菜门店”78家,较好地守护了老百姓家部口“菜篮子”。
(二)校园食育教育创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是我区健康教育的金名片,依托浙大食品安全科普团队,连续三年承办杭州市5.20营养日活动。杭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西湖区教育局、西湖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小小讲解员比赛活动。我区翠苑中学、留下小学、九莲小学和九莲幼儿园成为“杭州市校园食育创新实践基地”。留下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先后被评为杭州市校园食育创新实践基地、浙江省学生营养月健康示范学校、全国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食品安全宣传进家庭,家校协同,提高食品安全知晓率,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茶园标准化生产率达100%。今年区食安办制定下发了《西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西湖龙井茶苗木、栽培技术、加工技术三个地方标准,在全区1.8万亩茶园推广,实现茶园标准化生产率100%。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复查换证,确保我区“三品一标”认证率保持在55%以上。此外,杭州三和萃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市级绿色农业综合品质示范项目。通过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我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战略实施。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监管人员少与监管对象多的矛盾一直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参差不齐,三小行业业主管理能力需要提高,个别食品小作坊索证索票不全、个别小便利店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熟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差距短板,下步将重点实施以下几方面改进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日常检查、监督抽查、突击检 查和行政约谈等措施。依法查办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行政执 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移送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 惩重处高压态势。建立跨部门案件查办、产销衔接等协调联 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配合。严格食用 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 强动态管理。探索推进金融、土地、环保等方面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重点抓好镇街食安办基层建设,积极推进四星级镇街食安办创建扩面,五星级镇街食安办探索创建,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能力提升,推动基层队伍更好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增强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共建共享能力。
(四)提升数智监管能力。加大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探索更多适合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的数字监管产品;开展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巩固网络订餐平台整治成果,督促更多网络订餐平台接入阳光视频,持续开展外卖净网行动,巩固浙江外卖在线应用成果,推动数字化食品安全监管闭环处置,切实提高监管质效;借力省数字化改革,抓好“浙冷链”“浙食链”等数字化追溯体系应用,确保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