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6821589-3/2023-0014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管办 统一编号:
 
 
西湖区审管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西湖区审管办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抓好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办通过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4件、建议提案3件、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9条、资金信息2条、专项信息3条。运用好新媒体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数字化改革、政务服务等推文669篇。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75条,通过西湖区门户网发布产权交易竞价公告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申请途径为网络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主动公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公开本部门文件、人事、资金、服务公告等信息,并根据组织人事变动情况对机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和个人办事区分别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查阅电脑、信息公开指南、政府公报等,并有专人协助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事宜。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并提供办事指南、“就近办”服务点、咨询电话等查询服务。三是创新特殊人群办事服务,设立无障碍服务台,设计盲文版《办事宝典》,提供盲文索引、扫码语音朗读等功能,推出手语翻译、无障碍导视系统等服务,为特殊人群办事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客观。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掌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对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并由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性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个人隐私等的公开,确保信息安全。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灵活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方便群众企业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76821589-3/2023-0014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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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管办

统一编号

西湖区审管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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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西湖区审管办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抓好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办通过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4件、建议提案3件、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9条、资金信息2条、专项信息3条。运用好新媒体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数字化改革、政务服务等推文669篇。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75条,通过西湖区门户网发布产权交易竞价公告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申请途径为网络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主动公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公开本部门文件、人事、资金、服务公告等信息,并根据组织人事变动情况对机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和个人办事区分别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查阅电脑、信息公开指南、政府公报等,并有专人协助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事宜。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并提供办事指南、“就近办”服务点、咨询电话等查询服务。三是创新特殊人群办事服务,设立无障碍服务台,设计盲文版《办事宝典》,提供盲文索引、扫码语音朗读等功能,推出手语翻译、无障碍导视系统等服务,为特殊人群办事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客观。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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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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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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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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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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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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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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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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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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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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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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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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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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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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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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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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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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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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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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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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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掌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对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并由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性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个人隐私等的公开,确保信息安全。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灵活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方便群众企业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