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9-8/2023-0014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工作思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法制审查制和疑难案件会商制,规范答复格式和答复内容,做到依法依规答复。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实际需求,推行柔性答复,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发案量。

2022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40.5%。办结26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6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7件,其中5件撤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发布法制审核和保密审核责任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单位上报-法制审核-保密审核-局领导审批”程序,确保每条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安排专人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依托新媒体“矩阵”,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每日通过“平安西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途径更新发布警务资讯、警方通告、政策解读、招聘公告等各类警务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分局日常重点事项,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警种负责信息收集审核上报,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等全要素流程管理,全力构建办公室主抓、法制审核、部门警种协同落实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

(五)保障监督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分局范围内,加强对各业务大队、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全局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有效开展社会评议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2022年,本机关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5

行政强制

13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季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5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工作质量和实效性不高、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信息途径不多、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上级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办公室、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政治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紧盯公安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实现出入境、户籍、流口、治安等政务服务业务均可通过电脑网页端、手机端一网通办。及时更新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操作指南等,确保办理事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三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载体。积极开展“110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实地体验警营文化,充分发挥互动公开优势,增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托“平安西湖”新媒体矩阵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发布方式、内容、渠道,根据工作重点开设阶段性公开专栏,扎实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没有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09-8/2023-0014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09:5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督促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工作思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法制审查制和疑难案件会商制,规范答复格式和答复内容,做到依法依规答复。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实际需求,推行柔性答复,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发案量。

2022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40.5%。办结26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6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7件,其中5件撤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发布法制审核和保密审核责任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单位上报-法制审核-保密审核-局领导审批”程序,确保每条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安排专人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依托新媒体“矩阵”,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每日通过“平安西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途径更新发布警务资讯、警方通告、政策解读、招聘公告等各类警务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分局日常重点事项,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警种负责信息收集审核上报,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等全要素流程管理,全力构建办公室主抓、法制审核、部门警种协同落实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

(五)保障监督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分局范围内,加强对各业务大队、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全局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有效开展社会评议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2022年,本机关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5

行政强制

13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季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5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工作质量和实效性不高、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信息途径不多、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上级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公众查询。办公室、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政治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紧盯公安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实现出入境、户籍、流口、治安等政务服务业务均可通过电脑网页端、手机端一网通办。及时更新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操作指南等,确保办理事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三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载体。积极开展“110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实地体验警营文化,充分发挥互动公开优势,增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托“平安西湖”新媒体矩阵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发布方式、内容、渠道,根据工作重点开设阶段性公开专栏,扎实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没有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