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6-X/2023-0015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通过西湖区门户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准确一致、重点突出、及时有效、获取便捷。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为更好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便于信息的归类与查询,我局在区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的基本框架下,通过“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西湖教育网、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4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303条,主要涉及政策、招生信息和教育财政预决算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西湖区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2件,其中1件系2021年结转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与答复。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稳步推进“杭州.西湖”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严格根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加强和规范西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进一步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2022年度,我局利用政府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对民众关注度高的“双减”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问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适龄儿童缓学办理等个方面回应了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全面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西湖区教育局积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设了教育公开专栏,共公开学校信息96条,其中公开幼儿园信息43条,小学信息29条,中学信息17条,九年一贯信息5条,高中信息2条,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为继续做强“西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微信574篇,微博1085篇,热点164篇,天目云上传296篇,政务直通车上传509条,省政务平台上传947条,瞭望哨报送舆情信息410条,新闻发布会素材15个。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间交流。为保证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我局在单位内部更深入地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细化,确保责任到人。同时,也强化同区政府机关和不同区教育局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本局的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的同时,也能创新工作机制。二是广泛开展社会评议。2022年度我局通过各学校的钉钉平台以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和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无扣分,且未发生信息公开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62.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当下家长普遍存在教育焦虑,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信息难获取准确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高。面对新形势,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在教育政策正面引导解读不够,往往只是完成年度既定任务,信息公开的教育宣传作用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对热点、重点问题的教育信息敏锐度有待提升,缺少及时、更多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家长获取准确教育信息的便捷度不够。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公开的教育信息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格式上,存在着一定的程式化、公式化、格式化的现象。对于政策、规定、条款的解读不够细致,语言表述不够亲民,专业术语可能会造成群众阅读困难。此外,部分公开的信息,由于不同部门统计口径不通等原因,也会存在相对不够精准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为更好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教育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下属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提升全体干部教师依法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此外,通过加强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和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为能够更加精准和全面地落实信息公开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将提早谋划,认真细致地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节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等。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优化教育系统内部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单位和学校更加深入、主动地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区教育局将持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与内容,优化行文格式,提供信息质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畅通信息便民渠道。增加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内容的可读性和亲民性,便于民众更加简单清晰地了解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众满意度。定期开展领导座谈、热线交流、在线留言等形式,深入了解民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16-X/2023-0015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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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通过西湖区门户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准确一致、重点突出、及时有效、获取便捷。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为更好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便于信息的归类与查询,我局在区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的基本框架下,通过“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西湖教育网、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4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303条,主要涉及政策、招生信息和教育财政预决算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西湖区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2件,其中1件系2021年结转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与答复。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稳步推进“杭州.西湖”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严格根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加强和规范西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进一步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2022年度,我局利用政府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对民众关注度高的“双减”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问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适龄儿童缓学办理等个方面回应了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全面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西湖区教育局积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设了教育公开专栏,共公开学校信息96条,其中公开幼儿园信息43条,小学信息29条,中学信息17条,九年一贯信息5条,高中信息2条,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为继续做强“西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微信574篇,微博1085篇,热点164篇,天目云上传296篇,政务直通车上传509条,省政务平台上传947条,瞭望哨报送舆情信息410条,新闻发布会素材15个。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间交流。为保证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我局在单位内部更深入地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细化,确保责任到人。同时,也强化同区政府机关和不同区教育局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本局的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的同时,也能创新工作机制。二是广泛开展社会评议。2022年度我局通过各学校的钉钉平台以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和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无扣分,且未发生信息公开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62.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当下家长普遍存在教育焦虑,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信息难获取准确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高。面对新形势,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在教育政策正面引导解读不够,往往只是完成年度既定任务,信息公开的教育宣传作用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对热点、重点问题的教育信息敏锐度有待提升,缺少及时、更多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家长获取准确教育信息的便捷度不够。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公开的教育信息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格式上,存在着一定的程式化、公式化、格式化的现象。对于政策、规定、条款的解读不够细致,语言表述不够亲民,专业术语可能会造成群众阅读困难。此外,部分公开的信息,由于不同部门统计口径不通等原因,也会存在相对不够精准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为更好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教育局机关、各直属单位、下属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提升全体干部教师依法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此外,通过加强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和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为能够更加精准和全面地落实信息公开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将提早谋划,认真细致地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节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等。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优化教育系统内部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单位和学校更加深入、主动地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区教育局将持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与内容,优化行文格式,提供信息质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畅通信息便民渠道。增加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内容的可读性和亲民性,便于民众更加简单清晰地了解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众满意度。定期开展领导座谈、热线交流、在线留言等形式,深入了解民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