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1848492/2023-0016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由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以往政务信息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在公开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公告通告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基础上,针对机关人事变动及电话更换情况,主动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标准。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针对机关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对新接手人员采取老人带新人、定向培训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实战操作,让政务公开工作在人员更换情况下能无缝衔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发布,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政府各平台优势,用好用对微信公众号及政务网站,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增设相关公开内容,增设栏目设置,注重即时性和准确性发布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发布重要通知、重要文件等信息内容,特别是注重对重大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的公开,确保平台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落实社会评议,追究结果按流程分职责,定期自查相关公开内容是否过期、是否失效等问题。对未按规定不公开、未公开,造成重大问题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上级的指导、工作人员的努力分不开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仍还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3日


 

索引号

MB1848492/2023-0016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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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由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以往政务信息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在公开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公告通告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基础上,针对机关人事变动及电话更换情况,主动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标准。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针对机关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对新接手人员采取老人带新人、定向培训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实战操作,让政务公开工作在人员更换情况下能无缝衔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发布,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政府各平台优势,用好用对微信公众号及政务网站,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增设相关公开内容,增设栏目设置,注重即时性和准确性发布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发布重要通知、重要文件等信息内容,特别是注重对重大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的公开,确保平台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落实社会评议,追究结果按流程分职责,定期自查相关公开内容是否过期、是否失效等问题。对未按规定不公开、未公开,造成重大问题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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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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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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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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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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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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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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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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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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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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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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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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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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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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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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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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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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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上级的指导、工作人员的努力分不开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仍还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