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3-001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公开理念,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公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建立“共同富裕看西湖”“助企纾困”“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疫情防控”等专题,常态化发布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方便公众深入了解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发布西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动态调整文件有效性要素,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全周期全流程发布2022年度区政府4项重大行政决策、10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提高重大决策民众参与度。采用图片、动画、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力度,助力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9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编制并按照《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发布信息,提升主动公开规范性。加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专区向镇街、社区延伸。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使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力打造以“美丽西湖”为主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方面

修订《2022年度西湖区政务公开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每周专题检查、每月主题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并每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通报。定期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2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1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3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4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4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3

7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政民互动较少等问题。下一步,将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确保政策解读基本要素齐备,多角度多元素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将优化意见征集等栏目页面设置,拓展意见征集渠道,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便利度;将丰富政民互动形式,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发出信息公开处理费缴费通知3件,总金额为5070元,实际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170元。

 

索引号

00250239-7/2023-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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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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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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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公开理念,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公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建立“共同富裕看西湖”“助企纾困”“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疫情防控”等专题,常态化发布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方便公众深入了解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发布西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动态调整文件有效性要素,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全周期全流程发布2022年度区政府4项重大行政决策、10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提高重大决策民众参与度。采用图片、动画、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助企纾困政策解读力度,助力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9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编制并按照《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发布信息,提升主动公开规范性。加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专区向镇街、社区延伸。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使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力打造以“美丽西湖”为主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方面

修订《2022年度西湖区政务公开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每周专题检查、每月主题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并每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通报。定期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2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1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3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4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4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3

7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政民互动较少等问题。下一步,将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确保政策解读基本要素齐备,多角度多元素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将优化意见征集等栏目页面设置,拓展意见征集渠道,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群众参与便利度;将丰富政民互动形式,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发出信息公开处理费缴费通知3件,总金额为5070元,实际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