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1674912/2023-0016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文广旅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区文广旅体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文广旅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科的敦促引领下,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西湖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载体多途径发布各类文化活动预告及活动现场情况,公开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及重大惠民政策,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据统计,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约80条,通过“西湖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目标、内容、渠道、时限以及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党的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领域实施重点公开,提高我局办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维护,统一设置栏目名称、栏目位置和格式体例,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落实专人负责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广旅体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文广旅体领域的政务信息更具渗透力,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措施以及具体的工作落实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开展社会评议。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设立群众意见箱,让群众发表意见或建议,给予评议。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相比,我局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较低,发布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信息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重点不够突出。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落实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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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674912/2023-0016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文广旅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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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区文广旅体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文广旅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科的敦促引领下,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西湖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载体多途径发布各类文化活动预告及活动现场情况,公开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及重大惠民政策,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据统计,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约80条,通过“西湖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目标、内容、渠道、时限以及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党的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领域实施重点公开,提高我局办事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维护,统一设置栏目名称、栏目位置和格式体例,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落实专人负责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广旅体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文广旅体领域的政务信息更具渗透力,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措施以及具体的工作落实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开展社会评议。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设立群众意见箱,让群众发表意见或建议,给予评议。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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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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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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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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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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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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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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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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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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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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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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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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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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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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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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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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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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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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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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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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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相比,我局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较低,发布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信息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重点不够突出。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落实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