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25627159-2/2023-0017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供销联社 统一编号:
 
 
西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西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保障监督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区供销联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区供销联社在西湖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单位信息,规范发布内容,因全年文件为内部文件,未达到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要求,2022年没有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实行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政务新媒体公开为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确保信息动态按时、准确、依法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时效性,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加强考核监督,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具体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区供销联社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供销联社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多,创新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树牢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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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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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联社

统一编号

西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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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西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保障监督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区供销联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区供销联社在西湖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单位信息,规范发布内容,因全年文件为内部文件,未达到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要求,2022年没有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实行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政务新媒体公开为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确保信息动态按时、准确、依法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时效性,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加强考核监督,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具体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区供销联社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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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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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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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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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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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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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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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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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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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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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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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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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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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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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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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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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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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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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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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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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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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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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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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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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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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供销联社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多,创新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树牢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