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366636-7/2023-0019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畅通申请渠道,聚焦人民期盼,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城管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及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六公开”。基本信息公开: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成员及电话信息,全面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专项信息公开:集成发布行政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做好部门预决算、“六稳六保”专题信息公开;民生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公开半年度及全年工作总结;重点信息公开:全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扎实推进决策公开;职权用权公开:重点公开建议提案、招标采购、行政处罚结果、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政务服务公开: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城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西湖区门户网更新并发布信息3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交办、催办、督办机制;引入驻局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力度,减少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诉讼。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38件,办理上年度结转件2件,全年办理完成件37,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严格做好西湖区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核,全年自查整改问题12批次共计56处。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在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91条,在西湖城管微博转发信息831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公众留言回复机制,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服务网意见征集渠道等的对接联通,构建政民互动体系。综合账号勤勉度、用户关注度、传播影响力、长期运营能力等方面因素,完成政务微博账号注销和微信公众号迁移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力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保障监督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定期对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通过问卷等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3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1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1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更加全面和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单位对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准、不深不细,工作能动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仍然不足,工作人员兼职居多,难于面对日益繁重的任务和压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3年,在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探索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扩大城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明确信息公开时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及时更新和维护,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二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报刊杂志、新媒体等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获知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调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运用一图读懂、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丰富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和收取相关费用。

 

索引号

05366636-7/2023-0019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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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畅通申请渠道,聚焦人民期盼,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城管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及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六公开”。基本信息公开: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成员及电话信息,全面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专项信息公开:集成发布行政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做好部门预决算、“六稳六保”专题信息公开;民生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公开半年度及全年工作总结;重点信息公开:全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扎实推进决策公开;职权用权公开:重点公开建议提案、招标采购、行政处罚结果、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政务服务公开: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城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西湖区门户网更新并发布信息3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交办、催办、督办机制;引入驻局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力度,减少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诉讼。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38件,办理上年度结转件2件,全年办理完成件37,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严格做好西湖区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核,全年自查整改问题12批次共计56处。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在西湖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91条,在西湖城管微博转发信息831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公众留言回复机制,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服务网意见征集渠道等的对接联通,构建政民互动体系。综合账号勤勉度、用户关注度、传播影响力、长期运营能力等方面因素,完成政务微博账号注销和微信公众号迁移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力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保障监督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定期对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通过问卷等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3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1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1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更加全面和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单位对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准、不深不细,工作能动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仍然不足,工作人员兼职居多,难于面对日益繁重的任务和压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3年,在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探索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扩大城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明确信息公开时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及时更新和维护,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二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报刊杂志、新媒体等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获知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调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运用一图读懂、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丰富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和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