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8-6/2023-002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区委各项部署,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为西湖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9条,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推送402篇。主动公开途径: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和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2022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同时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开展自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和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监督方面

加强与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沟通联络,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依据全省政务公开指数,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主要是:“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栏目更新不及时、疫情防控专题未发布发热门诊设置相关信息等。

2023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政务公开流程规范,进一步梳理完善栏目内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拓展多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注重提高信息质量和公开效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索引号

00250218-6/2023-002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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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区委各项部署,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为西湖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9条,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推送402篇。主动公开途径: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和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2022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同时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开展自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和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监督方面

加强与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沟通联络,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依据全省政务公开指数,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务公开考核中未扣分,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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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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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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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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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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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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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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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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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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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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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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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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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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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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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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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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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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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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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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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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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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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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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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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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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乏,主要是:“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栏目更新不及时、疫情防控专题未发布发热门诊设置相关信息等。

2023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政务公开流程规范,进一步梳理完善栏目内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拓展多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注重提高信息质量和公开效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