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9665535-1/2023-0021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等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数据发布、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统计局共发布政务信息360余条,其中经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余篇,政务新媒体主体“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统计相关图文、音视频信息等300余篇,同比增长329.8%。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累计办理公民个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5件,其中2件不由我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经过和申请人充分沟通,由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余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完善制度提质增效。信息发布施行多审制,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三审,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终审。行政执法类信息由执法监督科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法性、准确性,有效提高发布质量。三是关注热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月度经济指标快报、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人口抽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切实回应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同时,积极发布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热点信息、疫情防控信息和为企服务政策,传播正能量,积极展现统计人社会责任担当。

(四)平台建设方面

西湖区统计局门户网站设有统计信息、公示公告、行政执法信息、资金信息等栏目,定期发布西湖区统计领域的各类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创新,利用微信公众号“杭州西湖统计”推动统计工作线上传播和正向推广,结合热点领域信息,积极抢占宣传阵地。公众号持续上榜全国区县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月榜,其中2022年1月月榜排名第4。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干部考核内容,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主动配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等工作。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本年度区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转载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统计信息,努力提高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主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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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65535-1/2023-0021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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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西湖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等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数据发布、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统计局共发布政务信息360余条,其中经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余篇,政务新媒体主体“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统计相关图文、音视频信息等300余篇,同比增长329.8%。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累计办理公民个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5件,其中2件不由我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经过和申请人充分沟通,由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余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完善制度提质增效。信息发布施行多审制,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三审,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终审。行政执法类信息由执法监督科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法性、准确性,有效提高发布质量。三是关注热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月度经济指标快报、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人口抽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切实回应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同时,积极发布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热点信息、疫情防控信息和为企服务政策,传播正能量,积极展现统计人社会责任担当。

(四)平台建设方面

西湖区统计局门户网站设有统计信息、公示公告、行政执法信息、资金信息等栏目,定期发布西湖区统计领域的各类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创新,利用微信公众号“杭州西湖统计”推动统计工作线上传播和正向推广,结合热点领域信息,积极抢占宣传阵地。公众号持续上榜全国区县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月榜,其中2022年1月月榜排名第4。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干部考核内容,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主动配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等工作。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本年度区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转载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统计信息,努力提高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主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