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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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西湖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26日至6月25日对西湖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打造西湖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贡献了财政力量。2022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463.4亿元,同比增长34.0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全区共有14家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91%。
2.部分事项核算欠规范。一是部分资金不应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涉及资金101.5万元。二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未核算“股权投资”内容。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较长。2022年已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有16笔共计3026.67万元资金未及时下达,从接收至分配下达时间超30天。
4.项目库退出机制不完善。15个已终止的预算项目未定期清理。
5.事前绩效评审开展时间滞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共开展2期事前绩效评价工作。其中,第2期事前绩效评价结果告知时间晚于人大批准2023年预算时间和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时间。
6.部分单位银行账户存款实际执行利率与合同约定不一致。13家单位经过竞争性存放的银行账户存款实际执行利率低于合同约定利率。
(二)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1.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西湖区法院2022年3月22日、4月6日上缴应缴国库诉讼费共2634.36万元,区财政局于4月22日缴国库。
2.未免征个体工商户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取52名渔民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5.08万元,其中35名渔民为个体工商户,涉及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38万元。
3.应缴未缴财政款。从2006年开始,区农业农村局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长期挂账18.81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2018至2022年纳入市考核范围的351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抽查,其中供地项目68个,累计供地3517.93亩。招商引资工作抢抓发展机遇,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招引项目未建立尽调、可研制度。2018年至2022年,西湖区纳入杭州市招商引资考核范围的项目中涉及36个项目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一事一议”。经调查,仅1个项目开展了尽调工作出具尽调报告,其余35个项目均未开展项目尽调工作,未对项目可行性和政策扶持可能性进行评估,重大招引项目全周期管理未能有效闭环。
2.招引项目绩效不佳。2018年至2022年,31个项目的落地协议对招引企业有税收贡献要求。除9个项目未投产无法评估绩效,2个项目达到协议约定税收贡献外,其余20个招引企业项目税收贡献未达协议约定,税收贡献完成率仅为6.92%,招引绩效不佳。
(四)科技经费审计情况
2022年西湖区共支出科技扶持资金58016.93万元,其中省市资金27573.86万元,区级资金30443.07万元。各级科技政策积极创新,覆盖全类型、全生命周期科技企业,为突出科技主导优势提供有效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试行政策未及时更新。《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西科〔2019〕18号)规定了“八(八)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截至2023年4月,试行期已过该意见仍在执行。
2.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不完善导致审核流程存在瑕疵。审计发现因市区两级的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对于“服务结果凭证”定义过于笼统导致审批存在瑕疵。有2家顶额兑现创新券的企业提交的材料不够充分,缺少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证明、项目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
(五)区科创投基金审计情况
区科创投公司成立至今,投资企业42家,其中15家企业完成后续融资,平均估值增长14.57%;出资超过1年项目中,60%项目完成新一轮融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筛选登记机制不完善。区科创投公司未对通过邮件主动申请资金的企业进行登记,项目动态跟进情况亦无台账,对于跟进的企业不进行投资的未作出说明。
2.投后管理相对薄弱。一是尽调报告中提到的风险事项未在项目投后报告中予以反馈体现。二是未关注公司人员变动情况。三是对于营收大幅低于预期的公司,未在投后报告进行说明。
3.优先股股利未及时收回。区科创投公司投资的7家公司涉及优先股方式投资,根据相关增资协议约定优先股投资收益应于每年12月31日结算,次年1月5日支付给区科创投公司。从实际收取情况看,至审计日,尚有3家企业的2022年的投资收益未收取。
4.监管账户监督不到位。监管银行未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按时向区科创投公司提供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报告,直至审计要求提供。根据银行监管报告,审计发现1家企业存在向关联方出借资金的情况。
(六)人才经费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高层次人才资助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情况。2020-2022年发放博士后资助金额共计7476.22万元,2018-2022年市区两级共计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资金5824.48万元,推动高层次人才“引”“用”“留”,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院士专家工作站政策执行力不够。一是院士工作站资助经费发放不及时。二是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
2.博士后来西湖区工作年限不足。审计核查发现,2020-2022年领取博士后出站留区(来区)补助人员中,有5人在西湖区工作未满3年,且已暂停社保缴纳。
3.大学生创业创新管理不到位。一是赛事及培训台账管理不规范。二是创业实训活动未达预期。
4.大学生创业帮扶渠道不够充分。基于上级人社部门对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政策所限,目前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和服务形式侧重于创业初期的指导,缺少对成长阶段企业的服务渠道。
(七)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底由西湖城投集团实施的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26个,投资金额为74.25亿元;之江城投集团17个,投资金额为87.84亿元;之江经营管理集团4个,投资金额为19亿元;紫金港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220KV架空线上改下工程,投资金额为21.5亿元;西湖大学建设工程三期,投资金额为48.90亿元;三墩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望月公寓、三坝雅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投资金额为1.02亿元。同时,本次审计将2018年至2019年人大跟踪监督的13个亿元以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核查范围,责任单位为西湖城投集团及之江城投集团,涉及投资额49.66亿元。重大项目投资为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工期滞后。二是个别项目长期未竣工。三是采用EPC模式未达到工程优化目标。
2.项目绩效和形成资产情况。一是个别项目竣工验收后仅部分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决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情况
2021年,区财政上线“资产云管家”,整合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审批管理等各项功能,涉及全区近400家行政事业单位1000余个用户,实现了资产从预算编制到核销的线上一体化闭环管理。本次审计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产云系统数据不准确。一是单位名称与实际不符。二是未及时注销已撤销单位。
2.房产登记、处置不及时、不准确。一是部分房产未入账。二是资产处置不及时。三是重复录入或非房产项目录入。四是部分房产底数不清。
3.产权登记工作薄弱。审计发现,全区2277处房产中只有832处房产有产权证书,占比仅为36.54%。其他无产权证书的房产也未报区住建局备案登记。
4.房屋出租程序不规范。一是未通过公开招租流程出租。二是未签订合同出租。
5.社区资产脱离监管。审计发现除文新街道外,其余镇街的社区资产均由社区自行管理,存在未设立资产管理台账、台账要素不全、台账与会计账不相符等各类问题。
(九)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担保审计情况
2021年西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主要对小微企业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立两年多来,西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业务发展路径,运营模式渐趋成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不达标。经测算,西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底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1.85。
2.融资担保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未有效落实。西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建立“4222”风险分担机制(其中市县担保机构承担 40% 的风险,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合作银行分别承担 20% 的风险)。
(十)国企管理审计情况
西湖区国企成立以来有效推进了全区各类基础设施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共同富裕首善之区夯实了基础。关注国企改革进程,对国企管理体制机制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未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监管。至审计日,区财政局尚未结合区属国有企业自身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特点,对不同企业实行功能类、竞争类等分类界定,且近三年制定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中也未分类突出考核重点,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与企业类型不挂钩。
年薪制落实不力。审计发现,区管企业负责人年薪发放未体现差异化分配,也未结合考核结果。
3.信用评级水平不高。西湖区国企目前评级还处于AA和AA+阶段,AAA级至今没有零的突破,总体能级不高。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资产管理。加强预算体系统筹协调,做好四本预算有效衔接,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化事前事后绩效评价结果、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衔接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系统谋划,加强项目库常态化监管,实施项目及资金全周期管理,动态跟踪执行情况,深化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衔接,确保信息联通共享,准确完整反映资产价值。
(二)进一步发挥财经政策叠加效应。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扎实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助推宏观经济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统筹集成,科学精准评估各领域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合理性和可持续性,通过清理整合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完善与政策相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全周期管理办法,强化履约监管,科学制定分级决策议事规则,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和招商政策等政策的叠加效应。积极推进转移支付支出进度,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促进重大部署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规范国企提升项目绩效。根据中央精神,推进国企改革,完善各类国企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安置房、学校等民生实事项目应根据项目金额、规模和特点等优化建设管理机制,重视工程工期滞后问题,通过合理的工期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和使用绩效,及时开展学校、安置房项目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对竣工验收后项目及时与使用部门进行移交和投入使用,避免资产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