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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04-7/2023-3066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2023年西湖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2-15 14:03
浏览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西湖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要求
《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鉴于上述规定,我区拟调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报告政府债务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23年2月,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区预期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84亿元(不含省市专款,下同),其中区本级安排支出91.85亿元。
1-10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53亿元,同比增长1.3%,剔除一次性政策因素后,同口径增幅22.3%,为年初预算的103.6%,已提前超额实现年初人代会目标。在全市十三县(市)区中,两个收入总量分别排名第四和第五,两个收入增幅均排名第十二。
1-10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1.21%。其中区本级支出64.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0.71%;街道支出12.8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3.68%;镇支出3.8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6.19%,平台支出1.5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2.35%。
现根据《预算法》规定,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增加5亿元,主要包括为深入推进“六六行动”,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拟调整增加产业政策兑付资金3亿元、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经费1亿元和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1亿元。
调整后,我区拟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亿元,需要相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即区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由年初的91.85亿元调增至96.85亿元。其中产业政策兑付资金调整涉及科目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亿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亿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亿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亿元。
上述项目列支后,2023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预计为15.16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2023年2月,经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44.17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7亿元(主要是债务付息支出),省市转移支付支出40.50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和教育、留祥路西延等重点项目支出)。现根据《预算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的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通知及2023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完成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调整如下:
(一)调整增加本级专项债券支出2.555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务限额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新增下达专项债券2.6亿元,分别安排用于龙坞茶镇兔子山公园及地下停车库项目、杭州茶叶博览会会议会展中心项目(二期)、双桥单元XH0201-09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双浦泵站、双浦单元XH23-G1/S42-B39公园及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同时根据浙财债〔2022〕18号、19号文件要求,西湖区保俶塔实验学校地下配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工程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债券资金需求较预期减少450万元。新增债券根据文件要求分别列支“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二)调整增加省市转移支付支出31亿元。主要包括:根据市政府办简复要求,土地开发补偿费拨付方式调整为转移支付形式,预计至年底全区土地出让金省市转移支付收入为66亿元,因此土地出让金较年初预测的35亿元调整增加31亿元。
调整后,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77.725亿元。与年初预算44.17亿元相比主要是增加了债券专项支出2.555亿元、增加省市转移支付支出31亿元。其中债券专项支出调整涉及科目为:“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555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支出调整涉及科目为“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1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
2022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1.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亿元,专项债券97.4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1.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亿元,专项债务97.49亿元。
2023年10月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部分2022年新增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务限额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浙财债〔2022〕18号、19号文件要求,西湖区保俶塔实验学校地下配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工程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债券资金需求较预期减少45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用于专项债务的还本支出;新增债务限额6.5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亿元,专项债务2.555亿元。
截至目前,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8.045亿元,债务余额129.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均为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00.05亿元,余额为91.57亿元。
由于今年收支预算仍在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后续仍有债券发行批次计划等,2023年有关数据以决算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