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湖财政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其他相关规范性、制度性文件,优化采购监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监管工作。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边界,规范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范围,明确人员招聘以及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等事项不得纳入,同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范统一编列“委托业务费”经济科目。 二是全面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梳理区级部门、镇街和国企共计68家单位的实施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和复查复核全面查摆短板不足,查出问题共24个,涉及资金367万元,基本已做到立行立改。持续提升整改实效,做到主动发现、高效整改、长效预防、量化闭环。 三是实施全程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监管作为财政年度特色亮点工作全面谋划实施,实现从实行审批备案、纳入财政预算、定期检查整改等各环节、各方面达到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