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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6号)有关精神,现将西湖区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西湖区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申请 3 年内最高 10 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三、补贴标准:
2、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 12 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 3 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
3、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一次 3 年房租补贴,同一大学生担任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只能有 1 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4、采取“先缴后补”方式,须租满12个月后再申请。已享受过创业陪跑空间等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四、补贴申请材料:
(1)《西湖区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房租补贴申请表.doc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需提供在校生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证明.doc
(4)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其他证明;
(6)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需租赁期内开具,租赁期后补开不予受理;原件备查,审核完毕归还)。
(7)申请前一年度的财务年度报表和纳税记录;
(8)亲清在线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开办(我要办企业)-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并请依序活页整理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受理时间地点:
本次受理委托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时间:常年受理,工作日9: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西湖区文三路259号昌地火炬大厦1号楼四楼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76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