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0-4/2023-25489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3-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有效性:
 
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3〕6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3〕4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年敞口线上申报,各级经信部门按季集中进行评价。2023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注册后,线上填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1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企业不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实施细则》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端口每年在一季度、三季度共开放两次,各级经信部门同步开展审核认定工作。2023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2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报企业需于3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装订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包括申请表(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和佐证材料(按附件2顺序),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三)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推荐

工信部明确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线上申报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6),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5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报企业需于4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其中3份将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份仅装订申请书)以及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四)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工信部明确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线上复核申报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申请复核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4,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5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请复核企业需于4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其中3份将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份仅装订复核申请书)以及复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业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二、其他事项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我局咨询。联系人:赵如月,联系电话:0571-89510548,邮箱:xihufagai@126.com,地址: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发改经信局715室。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docx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5.小巨人佐证材料清单.docx

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9.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3年3月9日

 

索引号

00250200-4/2023-25489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3-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9 17:43

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3〕6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3〕4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年敞口线上申报,各级经信部门按季集中进行评价。2023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注册后,线上填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1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企业不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实施细则》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端口每年在一季度、三季度共开放两次,各级经信部门同步开展审核认定工作。2023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2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报企业需于3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装订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包括申请表(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和佐证材料(按附件2顺序),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三)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推荐

工信部明确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线上申报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6),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5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报企业需于4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其中3份将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份仅装订申请书)以及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四)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工信部明确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线上复核申报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申请复核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4,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5规定的顺序,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申请复核企业需于4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其中3份将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份仅装订复核申请书)以及复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业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二、其他事项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我局咨询。联系人:赵如月,联系电话:0571-89510548,邮箱:xihufagai@126.com,地址: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发改经信局715室。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docx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5.小巨人佐证材料清单.docx

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9.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