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花姐食品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7 14:45:52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点击率:

2021年1月6日,杭州花姐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二)项规定的行为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杭西市管市监他决处字〔2020〕959号)。现该企业已对处罚内容履行完毕,信用修复已满1年,且作出信用承诺,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经综合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决定确认杭州花姐食品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出。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