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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8-9/2023-2671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24 09:42
浏览次数:
毛洁敏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促进健康发展的建议》(第53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稳定发展,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近年来,我区围绕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在村社“三资”管理不断规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行政村集体经济需要破解发展难题,规范村社三资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因此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是我们要着力破解的工作难题和今后努力的工作目标。
根据您提出的几点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就关于规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升健康发展水平,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分门别类,逐步推进股社分离工作。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现代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理顺撤村建居社区基层组织关系,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根据区强村富民暨撤村建居社区发展提升行动要求,拟出台《西湖区撤村建居社区股社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区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分离。在以合理划定相关镇街辖区内社区布局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撤村建居社区的布局和规模,依法界定社区居委会和经合社各自职能,分类推进撤村建居社区“股社分离”工作,通过社区居委会与经合社“组织分立、权责分离、人员分开、资产分置、财务分设”等项工作,建立党建统领、社区居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基层治理体系和集体经济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和现代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股份经济合作社创造条件。
二、创新机制,助力打造共富基本单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监管绩效,引导经合社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拟出台《西湖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若干指导意见(试行)》。一是规范组织运行。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确保职责明确、制度透明。执行好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公开制度、较大事项授权村(居)务联席会议(股社分离的经合社为经合社党组织和董事会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备案制度。二是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破除物业经济的路径依赖,探索长期、安全、多元化、多层次投资渠道,引导强村富村从传统要素向新兴要素转变,充分发挥新兴要素在价值创造和财富生产中的乘数效应。三是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以条件成熟的城区经合社为基础,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参与科创园区、特色街区的经营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实行专业化管理、公司化运作。镇(街道)指导经合社做好职业经理人招聘、管理、考核、监督工作,规范经理人经营行为,激发经济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规范运行,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制度
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若干意见》《杭州市纪委机关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一肩挑”后村干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西湖区实际,拟出台《西湖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若干指导意见(试行)》。对规范组织运行、严格资金管理、强化资产资源管理、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股份制改革、实行零基预算、注重收支平衡、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资金绩效评价等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方面做出进一步规范。
再次衷心感谢您(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汤怡然 联系电话:89510772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