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7-8/2023-26772 文号: 西规划资源提〔2023〕2号
公布日期: 2023-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复函


 

叶鸿志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留下地区10%留用地指标落地开发的建议》(第34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西湖区财政局、留下街道、西湖投资集团等单位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核发指标问题

根据《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撤村建居调查测绘成果为基准,撤村建居村剩余农用地面积不足200()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次性核发剩余留用地指标,经所在区国土分局、区政府审核,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一次性核发剩余留用地指标协议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村剩余农用地一次性核发留用地指标。若留下辖区内有关村社在对现有农用地可征用规模清理核对后符合条件的,均可按政策予以操作。

二、关于留用地开发优化问题

1.不断优化留用地规划布局。2020年留下街道新增45亩布点,布点率达86%。目前留下、小和山单元控规正在修编,由于部分地块受西湖景观高度影响,开发强度不高,下一步待控规单元批复后,编制全区留用地专项规划,对留下街道留用地进行布局优化调整。

2.坚持三统一开发模式。2017年,西湖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的实施细则》,首创杭州市村级留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合作开发新模式,实行区属国企与社会企业合同股同权、共担风险的合作开发模式,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村社的集体利益和股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开发建设的廉政风险,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国有企业资金筹措压力和开发风险,取得了五高即村社老百姓拥护呼声高、项目开发效率高、项目打造品质高、区域经济带动水平高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力高的良好效果。

3.做好留用地项目招商引资。坚持开放带动,以招商引资推动留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注重战略产业招商。坚持产业导向,招强商、选优商,使留用地项目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二是着力抓好二次招商。通过统一平台或专题活动,做好一些都市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在建物业的二次招商,争取引进一批知名商业企业入驻。三是成立招商引资评审小组。以招商引资评审小组为牵头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留用地项目招商的整体运作,加强对合作开发项目前期招商、独立开发项目后期招商的评审监督,提升整体招商水平。

三、关于留用地开发做地成本控制问题

目前10%留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除省市财政提留外,市级核返区级收入,区级不作留存,全部拨付对应镇街。为此,我区按照西政办20199号文第八条留用地项目做地规定所属镇(街)、村(社)做好项目地块征地拆迁补偿、三通一平、围墙构筑和场地管理等工作,具备净地出让条件。做地成本原则上由村(社)自行承担

为了平衡区块内各村(社)留用地项目做地成本,同时,避免项目同质无序竞争,提升留用地项目建设品质和形成合力发展格局,区财政局提出了在规划允许前提下,采取区域内集中布点,各村(社)按集中区块布点综合平均承担项目征迁成本的思路。建议留下街道进一步与区财政、区域做地单位对接后形成操作路径和方案报区政府研究。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钱丹红  联系电话:89511113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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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17-8/2023-26772

文号

西规划资源提〔2023〕2号

公布日期

2023-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2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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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鸿志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留下地区10%留用地指标落地开发的建议》(第34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西湖区财政局、留下街道、西湖投资集团等单位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核发指标问题

根据《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撤村建居调查测绘成果为基准,撤村建居村剩余农用地面积不足200()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次性核发剩余留用地指标,经所在区国土分局、区政府审核,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一次性核发剩余留用地指标协议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村剩余农用地一次性核发留用地指标。若留下辖区内有关村社在对现有农用地可征用规模清理核对后符合条件的,均可按政策予以操作。

二、关于留用地开发优化问题

1.不断优化留用地规划布局。2020年留下街道新增45亩布点,布点率达86%。目前留下、小和山单元控规正在修编,由于部分地块受西湖景观高度影响,开发强度不高,下一步待控规单元批复后,编制全区留用地专项规划,对留下街道留用地进行布局优化调整。

2.坚持三统一开发模式。2017年,西湖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的实施细则》,首创杭州市村级留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合作开发新模式,实行区属国企与社会企业合同股同权、共担风险的合作开发模式,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村社的集体利益和股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开发建设的廉政风险,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国有企业资金筹措压力和开发风险,取得了五高即村社老百姓拥护呼声高、项目开发效率高、项目打造品质高、区域经济带动水平高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力高的良好效果。

3.做好留用地项目招商引资。坚持开放带动,以招商引资推动留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注重战略产业招商。坚持产业导向,招强商、选优商,使留用地项目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二是着力抓好二次招商。通过统一平台或专题活动,做好一些都市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在建物业的二次招商,争取引进一批知名商业企业入驻。三是成立招商引资评审小组。以招商引资评审小组为牵头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留用地项目招商的整体运作,加强对合作开发项目前期招商、独立开发项目后期招商的评审监督,提升整体招商水平。

三、关于留用地开发做地成本控制问题

目前10%留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除省市财政提留外,市级核返区级收入,区级不作留存,全部拨付对应镇街。为此,我区按照西政办20199号文第八条留用地项目做地规定所属镇(街)、村(社)做好项目地块征地拆迁补偿、三通一平、围墙构筑和场地管理等工作,具备净地出让条件。做地成本原则上由村(社)自行承担

为了平衡区块内各村(社)留用地项目做地成本,同时,避免项目同质无序竞争,提升留用地项目建设品质和形成合力发展格局,区财政局提出了在规划允许前提下,采取区域内集中布点,各村(社)按集中区块布点综合平均承担项目征迁成本的思路。建议留下街道进一步与区财政、区域做地单位对接后形成操作路径和方案报区政府研究。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钱丹红  联系电话:89511113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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