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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局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项目名称 | 小和山单元XH1407-01(C)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 | ||
建设单位 | 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华越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职能部门 | 西湖区住建局 | 审查人 | 吴鑫 |
联系电话 | 0571-89511408 | ||
审 查 意 见 | 一、形式审查意见: 1、本项目应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3627平方米,地下13959平方米) 2、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专篇的形式基本符合《“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专篇设计内容与自审审查要点》的要求。 3、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类项目,本项目外墙外保温未采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采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I型(25mm)内保温。符合《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杭建科[2020]72号)有关规定。 4、告知承诺书的内容符合要求。 5、原则同意按告知承诺书落实建筑节能设计。 6、绿色建筑及节能设计应符合相关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专家审查意见: 1、本项目需进行专家技术审查。建筑、结构和暖通专家(封素芬、肖南、任怀宇)审查意见附后。 三、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完成节能评估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项目有关信息及材料按要求录入“杭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http://115.233.209.158:8081/)”,自动生成并打印《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以作为后续审批、档案归档之依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