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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26 16:53
浏览次数:
唐莹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物业管理考核体制机制的建议》(第1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各相关镇街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1、根据《杭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已建立全市统一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体系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街道(乡镇)和社区参与实施、业主广泛参与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依托“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多维度、全方位考核评价,加大考评结果公开和应用力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住宅小区居住品质整体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根据《杭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总分为100分,由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实地检查以及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评价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按季度进行考核,实行扣分制,第四项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实行赋分制。同时,设立年度综合考评(最高分10分),并以当年度内四项考核评价的平均分与年度综合考评分之和为年度最终得分。日常考核由房产主管部门根据该住宅小区每季度的环境秩序治理群众报料情况和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专项考核由房产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及相关部门关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文明创建、爱国卫生、防汛抗台、抗雪防冻、燃气安全、智慧安防、违建防控、垃圾分类等方面专项工作的检查、批评、处罚等结果进行应用,相应予以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实地检查由房产主管部门组织街道(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纳入考评的所有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评价包括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社区)评价、业主评价和报事报修评价。年度综合考评最高分为10分,分为加分项和扣分项。加分项为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行业和属地重点工作、创新工作、试点任务等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表彰奖励等情况;扣分项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被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以及发生有损行业形象的重大舆情等情况。
3、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主要分为:1.公布考评结果。定期统一公布住宅小区的考评结果、分类排名情况,接受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排名靠后的小区,由房产主管部门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2.实施分类监管。房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各住宅小区的考评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得分排名靠后或者有关专项工作被多次扣分的项目,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3.实施联合奖惩。房产主管部门,物业行业协会应根据考评结果作为住宅小区“美好家园”验收评定、物业服务补助资金发放、优秀示范项目和先进典型选树,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星级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原野 联系电话:87707635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