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3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2


 

章宇舟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已加装电梯管理和维护的建议》(9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电梯长效管理问题

2019年12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我局联合发文《西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加装电梯的所有权人为电梯的使用单位,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他人管理电梯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实际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承担使用安全责任的主体。2021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中明确,街道(乡镇)应指导、督促申请人在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中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管理方式。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由受托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申请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其协商确定的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2022年西湖区分别试点物业管理、第三方(保险公司)管理以及第三方与个人相结合管理的三种管理模式,特别是灵隐街道在浙大求是社区开展了电梯管家服务试点,通过搭建平台,由居民业主自行委托浙大求是物业进行统一管理,街道给予每台电梯每年1200元资金补助。目前已有6台电梯委托物业进行管理,后续我局(区加梯办)将继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灵隐街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二、加强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属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加强对加装电梯及维保单位安全检查,指导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报警,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应急救援情况,对救援不及时的维保单位进行查处。2022年,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加装电梯应急通话系统进行抽查,发现无效无应答5台,整改完成率100%。三是联合镇街、社区,开展乘梯安全知识“四进”宣传活动,走进加装电梯较多的小区,通过播放电梯安全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电梯困人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群众文明乘梯意识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业主自主管理能力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本着“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我区加梯办积极组织镇街、社区和业主学习加梯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了加梯企业分批次进驻小区蹲点宣传电梯基础知识、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知识。并且还通过经验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业主用梯自主管理能力。

四、关于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和管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经过前期调研后起草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明确加梯维保期内维护管理等相关要求。针对加梯的后期管理,市加梯办积极赴各城区进行调研,分别试点物业管理、第三方(保险公司)管理以及第三方与个人相结合等三种管理模式,为今后全面铺开加梯后续使用管理积累经验。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刘扣生    联系电话:87760581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索引号

00250249-3/2023-2723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2

发布日期: 2023-06-2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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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宇舟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已加装电梯管理和维护的建议》(9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电梯长效管理问题

2019年12月,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我局联合发文《西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加装电梯的所有权人为电梯的使用单位,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他人管理电梯的,受托人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实际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承担使用安全责任的主体。2021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中明确,街道(乡镇)应指导、督促申请人在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中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管理方式。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由受托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申请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由其协商确定的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单位义务。2022年西湖区分别试点物业管理、第三方(保险公司)管理以及第三方与个人相结合管理的三种管理模式,特别是灵隐街道在浙大求是社区开展了电梯管家服务试点,通过搭建平台,由居民业主自行委托浙大求是物业进行统一管理,街道给予每台电梯每年1200元资金补助。目前已有6台电梯委托物业进行管理,后续我局(区加梯办)将继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灵隐街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二、加强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属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加强对加装电梯及维保单位安全检查,指导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报警,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应急救援情况,对救援不及时的维保单位进行查处。2022年,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加装电梯应急通话系统进行抽查,发现无效无应答5台,整改完成率100%。三是联合镇街、社区,开展乘梯安全知识“四进”宣传活动,走进加装电梯较多的小区,通过播放电梯安全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电梯困人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群众文明乘梯意识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业主自主管理能力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本着“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我区加梯办积极组织镇街、社区和业主学习加梯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了加梯企业分批次进驻小区蹲点宣传电梯基础知识、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知识。并且还通过经验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业主用梯自主管理能力。

四、关于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和管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经过前期调研后起草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委托实施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明确加梯维保期内维护管理等相关要求。针对加梯的后期管理,市加梯办积极赴各城区进行调研,分别试点物业管理、第三方(保险公司)管理以及第三方与个人相结合等三种管理模式,为今后全面铺开加梯后续使用管理积累经验。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刘扣生    联系电话:87760581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