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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党委政府系列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区教育系统护航亚运安全保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依据区平安创建工作精神,坚守校园师生人身安全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严密的责任制、更规范的过程管理、更有效的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保障西湖校园2023杭州亚运年的整体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完善各校园(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2.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全面、全程管理。
3.建立“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机制,评定星级平安校园。
4.实现各级各项安全考核、暗访督查零通报、零失分。
5.确保亚运年西湖校园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舆情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三、考评对象
区公民办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各校园区。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由过程性指标、奖励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三部分组成。
(一)过程性指标
过程性指标分机制防范、日常监管和其他重点工作三类,含安全制度、岗位责任、预案演练、风险研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食堂及公共卫生安全、校舍与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人员及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和护校安园等12项指标。
该指标以百分制评价,总分100分,采用分项扣分的方式,主要考核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基础性安全工作达标情况,由教育局校安科牵头,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和基财科等职能科室联合实施考评。
(二)奖励性指标
奖励性指标分领导批示、活动获奖和综合荣誉三类。该指标采用加分的方式,最高不超过5分。由教育局校安科负责,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和基财科等职能科室协同实施考评。
(三)结果性指标
结果性指标为一票否决项目,依据相关单位当年度因安全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安全管理责任问题的,在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中不能评为五星级(或不能评为当年度三星级及以上“平安校园”)。经校安科初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评办法
(一)考评程序
1.学校自评:考评工作按校园区开展,采用校园区自评及区域协作组互评等方式进行。
2.科室综合考评:教育局校安科牵头负责,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和基财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协同实施综合考评。
3.局班子审定:教育局校安科上报综合考评结果,局班子讨论审定。
(二)计分办法
1.考评主要依据校园安全工作台账、日常各类检查、明查暗访和《平安校园创建通报》,校园安全隐患通报一项一次扣1分,同一情况在不同时段检查发现3次以上的双倍扣分,已通报的安全隐患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闭环销号的双倍扣分。
2.综合计分95分(不含)以上评为五星级“平安校园”;85分(不含)至95分评为四星级“平安校园”;75分(不含)至85分评为三星级“平安校园”;75分(含)以下评为二星级“平安校园”。
3.各校园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结果纳入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
(三)一票否决项目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中不能评为当年度三星级及以上“平安校园”:
①因学校责任,出现人员非正常死亡或公共财物损失重大的。
②经教育局班子认定其他影响“平安校园”创建的情况。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考评中不能评为五星级“平安校园”:
①学校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被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暗访检查通报问题隐患并扣分的;
③发生诉讼并被法院判定为学校存在严重安全管理责任的;
④因学校责任或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造成重大群体性、重大舆情等事件,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
⑤经教育局班子认定其他影响“平安校园”创建的情况。
附件:2023年度“平安校园”考评细则2023年平安校园考评细则.docx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