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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50245-0/2023-28134 文号: 西北办〔2023〕26号
公布日期: 2023-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有效性:
 
 
北山街道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办(中心)、各社区、相关单位:

2023年7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壹号公寓发生火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同日,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一群租房发生涉险火灾,现场救援转移被困人员18名,两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近期,省亚运综合办督查发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高层住宅、10张以上出租床位的出租房(以下简称“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在街道范围内开展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不排除、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复盘分析,深入查找问题短板,举一反三,对标“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追责更重”要求,强化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亡人和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底 100%、隐患动态清零100%,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面火灾风险,为杭州亚运会举办营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高层住宅建筑

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1)消防车道被堵塞、封闭、 占用(隐形消防车道覆绿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作其他用途,影响 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2)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违法占用或作其他用途;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高层建筑之间有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安全疏散通道、设施:(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防火门损坏或闭门器、顺位器等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建筑消防设施:(1)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故障、损坏或瘫痪。(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竖向管井:(1)竖向管井(含电缆桥架内)在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密。(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井井壁、防火门破损。

5.消防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未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2)日常消防安全巡查不到位,对共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无物业管理小区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3)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定期拉练或进门入户消防安全提醒。(4)在门厅(敞开式除外)、楼道内充停电动自行车。

(二)群租房

1.安全疏散:(1)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2)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或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2.防火分隔:(1)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室内充停场所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

3.消防管理:(1)居住房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2)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大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杂物等。(3)出租人和承租人未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灭火和自救常识。(4)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器超负荷使用。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安全疏散:(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或作其他用途,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堵塞。(3)消防救援口无法打开,不便于人员疏散。(4)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建筑消防设施:(1)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故障、损坏或瘫痪。(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3.火源管控:(1)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未按要求敷设。(2)厨房等明火使用部位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明火厨房未配备灭火毯。(3)场所所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使用煤气瓶。

4.消防管理:(1)场所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违规电气焊作业。(2)对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落实闭环整改。(3)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充停电动自行车。(4)灭火疏散预案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或未定期组织全员开展培训、演练;微型消防站未定期开展培训、拉练。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生命通道。对照建筑竣工图纸,全面复盘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清理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落实紧急情况下能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全面清理门厅、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充停的电动自行车;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满足防火防烟功能。及时拆除内部无法开启的影响灭火救援和逃生的外窗铁栅栏、广告牌,或在内部易于开启。

(二)完善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有效。

(三)落实防火分隔。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采用实体墙或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室内充停场所与其他区域应完全分隔。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四)压实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高层建筑“楼长”制度,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消防通道和登高场地、在高层建筑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出租房房东要与承租户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强化逃生自救。利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平台,广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各地充分发挥消防教育体验馆(点)作用,分时分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逃生大体验活动。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及微型消防站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演练。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大联勤联动联训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微型消防救援站“ 救早、灭小”。

四、工作步骤

集中攻坚行动即日起至 2023年9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23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结合属地实际和高层住宅、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度,再次细化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以任务清单等形式部署落实,并细化责任分工,迅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广泛发动,突出“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追责更重”导向,持续巩固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组织对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并实时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针对高层住宅,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1)强化排查整治。对新排查出的单位要及时按照要求,及时纳入每月报送的底数清单内。每月10日,各地报送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附件2)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聚焦难点,形成重点任务、重点措施、重大隐患“一楼一策”攻坚清单,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将对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攻坚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跟踪。9月6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高层住宅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组织对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针对高层住宅建筑,要研究提出一揽子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实施“一楼一策”,挂图作战、梯次推进,要下大力气解决“老大难”问题。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将此次集中攻坚行动作为深化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平安护航亚运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要强化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对集中攻坚治理行动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将采取检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延伸调查、刚性问责。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附件:1.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

2.北山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

1

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2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3

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4

设有消控室的小区落实双人24小时持证上岗(设有远程监控的,可1人持证上岗)。

5

不得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6

组织专业机构或者电工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维修更换。

7

用火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8

严禁“飞线”等私拉乱接电线。

9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必须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不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0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1

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12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并进行公告。

13

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探测器正常工作、主机正常联动。

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持水压正常,能联动启泵。

15

消火栓系统保持配件齐全、无遮挡、水压正常。

16

灭火器按规定设置在醒目易取用位置,并保持完整好用。

17

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保持亮度正常,逃生路线指向正确。

18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进行公告并制定应急预案或防范措施。

19

有条件的可以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20

安全疏散

对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进行标识,并保持畅通。

21

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22

严禁在电缆井、管道井内堆放可燃物。管道井检查门应为防火门。

23

严禁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24

消防宣传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三清三关”宣传。

25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每年对小区业主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疏散演练。

26

其他

“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

27

小区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28

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29

拉动微型消防站能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30

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业主、使用人

1

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定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严禁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3

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4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5

应及时清理阳台、走道,不堆放杂物。

6

用火用电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装修时电气线路应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7

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8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9

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10

出门前要做到“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11

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

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13

安全疏散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或圈占电梯前室。

14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5

严禁私家车等占用、堵塞、封闭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登高场地。

16

严禁在建筑管道井内堆放可燃物。

17

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18

消防宣传

积极参加小区统一管理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19

备注

1.高层住宅小区的业主和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2.业主和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3.各业主和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二、监管责任

相关单位

1

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

1.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设备专业维保责任。对合同期满的物业项目,指导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好交接手续。

3.对新建工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消防设计审批、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涉及消防隐患整改的物业维修资金做好业务指导。

4.对改变房屋(出租房)结构的做好审批,对属地镇街排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牵头协调,指导督促依法处理。

5.指导各社区对高层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进行整改。

6负责做好消防车道、登高场地周边绿植定期修剪的监管和审批工作。

7.督促长租公寓等集中式租赁住房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2

北山派出所

1.负责对高层建筑内出租房、网约房的情况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房东、租户落实消防责任。

2.依法处理出租居住房屋违法行为。

3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1.消防救援机构依托各级消安委办平台,积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2.建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家组,系统研究侦察、救人、内攻等实战处置难点,破解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难题。

3.强化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将微型消防站纳入“119”大集中接处警系统。

4.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技战术研究,强化实战演练,开展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依照工作职责对高层建筑存在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认定,加强高层建筑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监管,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高层建筑存在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行为。

5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1. 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等行为的监管,根据职责依法处理违法案件。

2.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景观照明、液化石油气等管理,依法查处设置影响消防救援设施的违法行为。

3.依法处理高层住宅使用性质更改的违法行为。

4.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设置。

5.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6.加强供水企业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的监管,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6

北山市场所

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企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7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1.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将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纳入电气线路改造计划,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用电管理。

2.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加强高层居住小区安置房消防设施管理,保障高层居住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质量,回迁安置后及时移交镇街、社区和物业公司管理,督促落实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9

各社区

1.组织应急(消防)管理站、区域性微型消防站按要求每季度全覆盖开展“巡一次”“查一次”“罚一次”等高层建筑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及查处,形成风险管理花名册。探索“查、改、督”分离机制,采用分级管控。

2.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高层建筑隐患整改难题,牵头做好隐患整改及完成后的项目验收工作。

3.组织对高层建筑内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

4.通过物委会积极督促业委会和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

5.社区网格员定期对高层建筑进行季度排查,对附属沿街商铺做好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

6.当发生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等紧急情况但业主未共同决定时,应参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维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并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居民委员会确认后,直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尚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应当由居民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10

各社区

1.制定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

2.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协助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帮扶。

3.负责对每栋住宅建筑楼长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每季度召开楼长工作座谈会,协调解决工作难题。

三、领导责任

街道班子成员

1

综合工作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推进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条线常态化检查内容。

2

检查内容

1.检查物业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台账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每月防火检查记录,每年消防演练记录)。

2.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持证上岗并双人值班(设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可一人值班);消控室值班记录是否每日记录;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演练。

3.检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是否被违规占用,是否施划醒目标志;检查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间是否违规放置杂物或停放电动自行车。

4.结合实际对水泵房内的消防设备能否正常启动,消防管网的稳压泵是否正常工作,屋顶消防水箱内、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报警器是否能正常报警,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是否压力正常等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

北山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

序号

社区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性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场所规模(面积)

层数

所属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如:影剧院








2












3












4












5












6












7












8












注:所属单位指房东(房屋所有权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8月22日印发

 

索引号

00250245-0/2023-28134

文号

西北办〔2023〕26号

公布日期

2023-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北山街道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8-23 09:45

浏览次数:

各办(中心)、各社区、相关单位:

2023年7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壹号公寓发生火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同日,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一群租房发生涉险火灾,现场救援转移被困人员18名,两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近期,省亚运综合办督查发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高层住宅、10张以上出租床位的出租房(以下简称“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在街道范围内开展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不排除、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复盘分析,深入查找问题短板,举一反三,对标“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追责更重”要求,强化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亡人和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高层住宅、群租房及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底 100%、隐患动态清零100%,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面火灾风险,为杭州亚运会举办营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高层住宅建筑

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1)消防车道被堵塞、封闭、 占用(隐形消防车道覆绿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作其他用途,影响 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2)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违法占用或作其他用途;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高层建筑之间有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安全疏散通道、设施:(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防火门损坏或闭门器、顺位器等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建筑消防设施:(1)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故障、损坏或瘫痪。(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竖向管井:(1)竖向管井(含电缆桥架内)在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密。(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井井壁、防火门破损。

5.消防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未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2)日常消防安全巡查不到位,对共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无物业管理小区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3)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定期拉练或进门入户消防安全提醒。(4)在门厅(敞开式除外)、楼道内充停电动自行车。

(二)群租房

1.安全疏散:(1)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2)外窗安装防盗网、广告牌,或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2.防火分隔:(1)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室内充停场所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

3.消防管理:(1)居住房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2)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大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杂物等。(3)出租人和承租人未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灭火和自救常识。(4)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器超负荷使用。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安全疏散:(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或作其他用途,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堵塞。(3)消防救援口无法打开,不便于人员疏散。(4)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建筑消防设施:(1)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故障、损坏或瘫痪。(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3.火源管控:(1)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未按要求敷设。(2)厨房等明火使用部位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明火厨房未配备灭火毯。(3)场所所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使用煤气瓶。

4.消防管理:(1)场所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违规电气焊作业。(2)对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落实闭环整改。(3)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充停电动自行车。(4)灭火疏散预案不符合本单位实际或未定期组织全员开展培训、演练;微型消防站未定期开展培训、拉练。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生命通道。对照建筑竣工图纸,全面复盘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清理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落实紧急情况下能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全面清理门厅、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充停的电动自行车;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满足防火防烟功能。及时拆除内部无法开启的影响灭火救援和逃生的外窗铁栅栏、广告牌,或在内部易于开启。

(二)完善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有效。

(三)落实防火分隔。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采用实体墙或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室内充停场所与其他区域应完全分隔。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四)压实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高层建筑“楼长”制度,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消防通道和登高场地、在高层建筑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出租房房东要与承租户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强化逃生自救。利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平台,广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各地充分发挥消防教育体验馆(点)作用,分时分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逃生大体验活动。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及微型消防站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演练。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大联勤联动联训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微型消防救援站“ 救早、灭小”。

四、工作步骤

集中攻坚行动即日起至 2023年9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23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结合属地实际和高层住宅、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度,再次细化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以任务清单等形式部署落实,并细化责任分工,迅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广泛发动,突出“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追责更重”导向,持续巩固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组织对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并实时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针对高层住宅,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1)强化排查整治。对新排查出的单位要及时按照要求,及时纳入每月报送的底数清单内。每月10日,各地报送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附件2)至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各社区、相关单位要聚焦难点,形成重点任务、重点措施、重大隐患“一楼一策”攻坚清单,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将对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攻坚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跟踪。9月6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高层住宅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组织对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针对高层住宅建筑,要研究提出一揽子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实施“一楼一策”,挂图作战、梯次推进,要下大力气解决“老大难”问题。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将此次集中攻坚行动作为深化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平安护航亚运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要强化高层住宅、群租房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对集中攻坚治理行动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将采取检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延伸调查、刚性问责。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附件:1.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

2.北山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

1

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2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3

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4

设有消控室的小区落实双人24小时持证上岗(设有远程监控的,可1人持证上岗)。

5

不得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6

组织专业机构或者电工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维修更换。

7

用火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8

严禁“飞线”等私拉乱接电线。

9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必须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不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0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1

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12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并进行公告。

13

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探测器正常工作、主机正常联动。

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持水压正常,能联动启泵。

15

消火栓系统保持配件齐全、无遮挡、水压正常。

16

灭火器按规定设置在醒目易取用位置,并保持完整好用。

17

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保持亮度正常,逃生路线指向正确。

18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进行公告并制定应急预案或防范措施。

19

有条件的可以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20

安全疏散

对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进行标识,并保持畅通。

21

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22

严禁在电缆井、管道井内堆放可燃物。管道井检查门应为防火门。

23

严禁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24

消防宣传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三清三关”宣传。

25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每年对小区业主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疏散演练。

26

其他

“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

27

小区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28

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29

拉动微型消防站能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30

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业主、使用人

1

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定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严禁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3

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4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5

应及时清理阳台、走道,不堆放杂物。

6

用火用电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装修时电气线路应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7

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8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9

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10

出门前要做到“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11

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

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13

安全疏散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或圈占电梯前室。

14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5

严禁私家车等占用、堵塞、封闭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登高场地。

16

严禁在建筑管道井内堆放可燃物。

17

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18

消防宣传

积极参加小区统一管理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19

备注

1.高层住宅小区的业主和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2.业主和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3.各业主和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二、监管责任

相关单位

1

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

1.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设备专业维保责任。对合同期满的物业项目,指导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好交接手续。

3.对新建工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消防设计审批、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涉及消防隐患整改的物业维修资金做好业务指导。

4.对改变房屋(出租房)结构的做好审批,对属地镇街排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牵头协调,指导督促依法处理。

5.指导各社区对高层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进行整改。

6负责做好消防车道、登高场地周边绿植定期修剪的监管和审批工作。

7.督促长租公寓等集中式租赁住房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2

北山派出所

1.负责对高层建筑内出租房、网约房的情况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房东、租户落实消防责任。

2.依法处理出租居住房屋违法行为。

3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1.消防救援机构依托各级消安委办平台,积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2.建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家组,系统研究侦察、救人、内攻等实战处置难点,破解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难题。

3.强化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将微型消防站纳入“119”大集中接处警系统。

4.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技战术研究,强化实战演练,开展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依照工作职责对高层建筑存在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认定,加强高层建筑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监管,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高层建筑存在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变更使用性质的行为。

5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1. 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等行为的监管,根据职责依法处理违法案件。

2.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景观照明、液化石油气等管理,依法查处设置影响消防救援设施的违法行为。

3.依法处理高层住宅使用性质更改的违法行为。

4.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设置。

5.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6.加强供水企业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的监管,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6

北山市场所

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企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7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1.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将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纳入电气线路改造计划,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用电管理。

2.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加强高层居住小区安置房消防设施管理,保障高层居住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质量,回迁安置后及时移交镇街、社区和物业公司管理,督促落实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9

各社区

1.组织应急(消防)管理站、区域性微型消防站按要求每季度全覆盖开展“巡一次”“查一次”“罚一次”等高层建筑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及查处,形成风险管理花名册。探索“查、改、督”分离机制,采用分级管控。

2.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高层建筑隐患整改难题,牵头做好隐患整改及完成后的项目验收工作。

3.组织对高层建筑内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

4.通过物委会积极督促业委会和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

5.社区网格员定期对高层建筑进行季度排查,对附属沿街商铺做好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

6.当发生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等紧急情况但业主未共同决定时,应参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维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并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居民委员会确认后,直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尚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应当由居民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10

各社区

1.制定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

2.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协助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帮扶。

3.负责对每栋住宅建筑楼长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每季度召开楼长工作座谈会,协调解决工作难题。

三、领导责任

街道班子成员

1

综合工作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推进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条线常态化检查内容。

2

检查内容

1.检查物业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台账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每月防火检查记录,每年消防演练记录)。

2.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持证上岗并双人值班(设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可一人值班);消控室值班记录是否每日记录;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演练。

3.检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是否被违规占用,是否施划醒目标志;检查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间是否违规放置杂物或停放电动自行车。

4.结合实际对水泵房内的消防设备能否正常启动,消防管网的稳压泵是否正常工作,屋顶消防水箱内、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报警器是否能正常报警,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是否压力正常等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

北山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底数清单

序号

社区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性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场所规模(面积)

层数

所属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如:影剧院








2












3












4












5












6












7












8












注:所属单位指房东(房屋所有权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