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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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对接城乡居民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西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民发〔2022〕3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西湖区民政局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活动,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共计22个(详见附件1),项目类别涵盖为老服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救助等。
2.项目信息。项目目标、申报条件、资助资金、服务对象、基本产出和项目实施地等单个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杭州民生公益服务网”(https://msfw.mz.hangzhou.gov.cn,以下简称“民生公益网”),在《2023年度西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中查看。
3.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要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
4.项目周期。项目自2023年9月1日开始,于2024年7月31日前结项,2024年8月开展项目结项检查、绩效评估。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2023年7月31日(含)之前在浙江省民政厅及杭州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承接项目团队或成员要求详见项目发布表);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2021年、2022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除外);
2.申报项目时本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应提供前一个月专职工作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清单、用工合同);
3.2021年以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承诺书或“信用杭州”法人信用记录;
4.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附有2021年度以来的年检结论);
5.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承诺书(项目经评审后承接,实际资助的项目资金将扣除承诺的等额配套资金);
6.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021年以来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等;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1)申报单位已建立党的组织(需提供批复文件);
(2)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20%以上的;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4A及以上的。
8.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A4纸、双面打印)。
四、申报程序和方法
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单位应登陆“民生公益网”,网上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等材料。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4日上午12:00止。网上未注册的应先完成注册。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于9月5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第三条所列材料一并送达至西湖区民政局。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纸质《项目申报书》等项目相关材料接收点为:西湖区金月巷159号101室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07345。
3.资格预审。西湖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以来,承接市、区(县、市)、街(镇、乡)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申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时弄虚作假的;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无故终止的;有承接过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4.项目承接。项目通过评审,采取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有一定服务能力的申报单位承接。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
1.1《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应真实完整。《项目申报书》是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的重要材料之一,请仔细阅读《项目申报书》首页“填报说明”,并结合申报的具体项目要求认真填写。报送的纸质《项目申报书》内容应与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如报送虚假材料骗取项目的,将依据相关法规等严肃处理。
1.2申报项目时不能偏离本单位的业务范围。要清楚项目类别、项目目标、项目服务对象、项目基本产出、项目经费标准、专业服务要求等关键性要素。
1.3申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助资金上限。申报项目资助资金不得超过“最高资助资金”限额,承诺自筹或配套资金要落实。项目承接时的实际资助资金以评审公示的最终结果为准。
1.4申报数量: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2个项目,通过评审承接项目也不超过2个。
1.5.重复项目不支持。项目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其他组织等已针对同类组织或人群或同一地域已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2.项目评审。如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单位为零,则该项目本次将不予立项评审。
3.严禁围标。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项目实施。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严把时间。本次公益创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尤其要规避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24小时,可能产生因系统繁忙,而申报不成功的风险。
6.其他事项。
6.1近期将召开社会组织申报培训,届时将通过钉钉群开展,请各社会组织提前加群,有问题也可在群内咨询。
6.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社区服务、培育扶持类咨询:徐老师 0571-87007345,其中2023XH014项目请咨询严老师 0571-89511026;
2)为老服务类咨询:王老师 0571-89510463;
3)其他服务类咨询:
2023XH011-012号项目:梅老师 0571-89511430;
2023XH022号项目:袁老师0571-88156316。
民生公益网技术保障联系人:刘晓威,13567127634(微信、钉钉同号)
综合咨询联系人:徐梦荷,18506571125(微信,钉钉同号)
申报咨询线上钉钉群: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度西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操作指南.pdf
西湖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