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4-7/2024-0011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2023年度西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促进为国聚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西湖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西湖财政国资更新606条,及时有效发布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上年结转0件。其中3件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分解任务至职能科室,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途径打造全方位公开宣传渠道,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在“西湖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政务公开”“西湖政策”等子模块,发布财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2023年通过微信平台共推送信息606条,财政公开影响效果不断扩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管理和更新,结合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实施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调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对外我们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内由办公室牵头公开,协调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进行把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确保上传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要提升公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晓度。以财政资金直达、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为重点,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和频次,优化信息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索引号

00250204-7/2024-0011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2023年度西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0:1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促进为国聚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西湖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西湖财政国资更新606条,及时有效发布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上年结转0件。其中3件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分解任务至职能科室,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途径打造全方位公开宣传渠道,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在“西湖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政务公开”“西湖政策”等子模块,发布财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2023年通过微信平台共推送信息606条,财政公开影响效果不断扩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管理和更新,结合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实施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调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对外我们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内由办公室牵头公开,协调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进行把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确保上传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要提升公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晓度。以财政资金直达、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为重点,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和频次,优化信息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