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6821589-3/2024-0014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管办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西湖区审管办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全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办通过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5件、建议提案2件、人事信息3条、公示公告8条、资金信息2条、专项信息4条、部门决策预公开信息2条、营商环境专题信息3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西湖审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动态、政策资讯、办事公告、亚运宣传等信息424条。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123条,通过西湖区门户网发布产权交易竞价公告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申请途径为网络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以“谁上网、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承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多种渠道载体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和宣传信息。一是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及时更新政府公报,并由专人协助群众企业完成线上信息查询、线下办事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宜。二是开设“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行政审批、增值服务、宣传接待等功能,创新推出“8+N”增值服务专区,自正式启用以来,共受理企业咨询及诉求414件。三是推出“六办六进”政务服务新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零距离”帮办代办服务,全年开展集中上门服务活动37次,累计服务群众10981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将考核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事前审查,做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对已发布存量信息开展自查,严格防范舆情风险。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对年度重点工作、群众企业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政务新媒体、线下专区、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总结提炼政务服务领域特色亮点做法,不断提升西湖政务服务改革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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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21589-3/2024-0014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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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管办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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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西湖区审管办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全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办通过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5件、建议提案2件、人事信息3条、公示公告8条、资金信息2条、专项信息4条、部门决策预公开信息2条、营商环境专题信息3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西湖审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动态、政策资讯、办事公告、亚运宣传等信息424条。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123条,通过西湖区门户网发布产权交易竞价公告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申请途径为网络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以“谁上网、谁负责”的要求,按照承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多种渠道载体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和宣传信息。一是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及时更新政府公报,并由专人协助群众企业完成线上信息查询、线下办事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宜。二是开设“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行政审批、增值服务、宣传接待等功能,创新推出“8+N”增值服务专区,自正式启用以来,共受理企业咨询及诉求414件。三是推出“六办六进”政务服务新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零距离”帮办代办服务,全年开展集中上门服务活动37次,累计服务群众10981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将考核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事前审查,做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对已发布存量信息开展自查,严格防范舆情风险。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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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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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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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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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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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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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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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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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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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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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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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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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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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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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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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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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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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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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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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对年度重点工作、群众企业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政务新媒体、线下专区、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总结提炼政务服务领域特色亮点做法,不断提升西湖政务服务改革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